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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紀宏﹕制訂政黨法此其時也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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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04日 06:35
2015年02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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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選舉諮詢陷入僵局,泛民有議員要求,如果這次做不到他們認為的真普選,起碼要承諾下一屆將有突破,建議是否合理還可以再議,但反映出泛民與中央,雙方還是缺乏互信基礎,而這種互信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建立起來,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以立法方式解決。


《政黨法》以前也有人提過,但這次意外地是由內地學者提出,更意想不到的是他提出的理據,說政黨政治是必然趨向。以前也有內地學者提出,政黨政治是香港政治困局的出路,但相信沒有獲得中央認同。


中共是中國的執政黨,不允許其他政黨跟它平起平坐,所謂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更不可能有政黨是以推翻共產黨為宗旨的。


政黨的最終目標是要執政,如果香港的政黨劃清楚河漢界,只在香港活動,爭取政權的目標以香港為限,而且承諾維護國家的主權與領土完整,如果中共有足夠的開明,應該予以放寬。


儘管如此,中共最擔心的是香港的政黨跟外國有聯繫,要制訂適用於香港的政黨法,起碼有兩個條件必須包括:一是資金來源要公開,並且能夠證明沒有來自外國的資助;二是維護一國兩制,一國是包括國家的主權與領土完整。


泛民政黨有可能在香港執政,有了上述兩個條件,即使跟中央的步調並不一致,但只要不威脅到中共在內地的執政地位,相信能夠獲得接受的可能性會大一些。


中共目前可能對整個香港都失去信心,但又苦無對策,如果能夠以法律手段規範香港政黨的做法,即使不信任某些政黨,但法律還是能夠起到規範的作用。


《基本法》23條立法無期,《國家安全法》適用香港代價較大,不妨可以考慮政黨法,這可能是釜底抽薪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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