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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樓宇老化持續增加,不獨私樓為然,公屋老化也普遍,不過,當局對重建老舊公屋並不積極,最近期重建的公屋是牛頭角下邨,由2004年啟動,到2014年分期完成,也要追溯到10年前了。按現在的逐步遷置模式,重建公屋遇到的困難和技術安排,遠高於興建新規劃公屋,當局未把重建放在優先之列,可以理解。不過,重建公屋就增加單位、減輕維修負擔等,都有明顯效益,當局宜應嘗試一次過遷置,加快重建進程,爭取達至有利公屋增加供應的結果。
老舊屋邨多
當局未積極重建
現在房屋協會轄下屋邨,有8個樓齡超過40年,其中筲箕灣明華大廈剛開展第一期重建,香港仔漁光邨重建具體策劃中,其餘6個屋邨則重建無期。房委會方面,2013年曾經完成檢視22個高齡屋邨(當時34年樓齡以上)的重建檢討,結論是從安全或修葺角度,認為並無特別需要重建,其中僅華富邨在去年特首梁振英的《施政報告》宣布啟動重建,其餘21個屋邨,包括樓齡今年已屆63年的模範邨、57年的西環邨、53年的馬頭圍邨、和樂邨、彩虹邨和福來邨,都無重建計劃。即使宣布華富邨重建已經1年,卻看不到什麼進展。
公屋重建是複雜工程,較諸規劃興建新屋邨,當局要處理和遇到的困難更多。以明華大廈為例,涉及3169個單位,第一期清拆3幢樓宇,受影響住戶暫時安置在明華大廈其他單位和西環觀龍樓等,待2019年建好新大廈之後,居民再遷回,如是者輪番又拆又建,整個明華大廈重建完成約需20年,重建後較現在約多1000個單位,有一定效益,不過曠日持久才有收成;漁光邨在策劃重建,完成後由1143個單位增至約2000個,較現在約多800個,需時約10年完成。至於房委會的華富邨,現時約有9000個單位,重建完成約有2萬個單位,較現在約多1.1萬個,效益明顯,不過當局並無完成時間表。
從上述3個例子,說明公屋重建之後都可以增加單位,因為舊公屋地積比只約3、4倍,重建時地積比提高至6或6.5倍,單位增加數量就很可觀,對於急需更多公屋單位支應輪候冊的房委會,重建是一條出路。另外,雖然房委會認為其他21個屋邨並無特別需要重建,但是認為這些屋邨始終會老化,保養費用預計會上升,因此認為有需要逐步規劃重建;事實上,房委會轄下約75萬個出租單位,每個每年約需補貼2200元,大多花在維修保養,若更多公共屋邨重建,房委會就可以減省這方面開支。
目前公共屋邨重建,採用逐步遷置方式,好處是回應大多數居民訴求,清拆重建後他們繼續在原區居住,這個方式可以避免爭拗,不過,以明華大廈的例子,因為重建延宕日久,影響了效益。這種情况主要是原區逐步遷置所致,因為需先有合適的遷置資源,在附近興建大廈單位,居民一次過遷出遷入,明華大廈附近無大幅土地,需要分期輪番遷置,變成需時20年的重建,牛頭角下邨因為與上邨連在一起,有較多空間迴旋,得以達至更大效益。
一次過遷置居民
可強化重建效益
重建老舊屋邨,若有足夠土地,一次過興建所需單位,遷置居民,然後拆卸舊屋邨,一次過重建,可免卻輪番又拆又建費時失事之弊,只是目前老舊屋邨附近,都無大幅土地可供迴旋。若要提高效率,只能嘗試改變逐步遷置方式,例如在新規劃發展的新市鎮,興建大批單位安置老舊屋邨居民,他們之中,或許有人不願離開已習慣的地區而抗拒,不過,由於是全部居民同時遷置,左鄰右里人脈關係得以維持,相熟群體一同熟習新地區,即使有困難,也會較容易適應和解決。
一次過遷置方式遇到的阻力,可能來自政客。因為區議會選舉,選區細小得只是幾幢公屋大廈,政客只要在其間做工夫,就可以奪得議席,即使是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一個屋邨也是一些政客的主要選票來源,因此,若整個屋邨一次過遷置,他們可能流失選票,或許會出現政客帶領居民反對的場面。不過,真正為市民服務的從政者,應該以市民的利益為大前提,試想想,明華大廈按已訂定重建方案,需時約20年完成,即是說,這段時間之內,明華大廈的居民基本上在一個大地盤中生活,噪音、泥塵污染等長伴20年,對居民的不便和影響,可想而知。我們認為當局應構思一次過搬遷的重建模式,增加效率,爭取政黨政客支持,而從政者應以居民利益為大前提,盡量與當局配合,讓居民盡快改善居住環境,當局增加公屋單位供應,有助於紓緩中下階層的居住困境。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老舊屋邨多
當局未積極重建
現在房屋協會轄下屋邨,有8個樓齡超過40年,其中筲箕灣明華大廈剛開展第一期重建,香港仔漁光邨重建具體策劃中,其餘6個屋邨則重建無期。房委會方面,2013年曾經完成檢視22個高齡屋邨(當時34年樓齡以上)的重建檢討,結論是從安全或修葺角度,認為並無特別需要重建,其中僅華富邨在去年特首梁振英的《施政報告》宣布啟動重建,其餘21個屋邨,包括樓齡今年已屆63年的模範邨、57年的西環邨、53年的馬頭圍邨、和樂邨、彩虹邨和福來邨,都無重建計劃。即使宣布華富邨重建已經1年,卻看不到什麼進展。
公屋重建是複雜工程,較諸規劃興建新屋邨,當局要處理和遇到的困難更多。以明華大廈為例,涉及3169個單位,第一期清拆3幢樓宇,受影響住戶暫時安置在明華大廈其他單位和西環觀龍樓等,待2019年建好新大廈之後,居民再遷回,如是者輪番又拆又建,整個明華大廈重建完成約需20年,重建後較現在約多1000個單位,有一定效益,不過曠日持久才有收成;漁光邨在策劃重建,完成後由1143個單位增至約2000個,較現在約多800個,需時約10年完成。至於房委會的華富邨,現時約有9000個單位,重建完成約有2萬個單位,較現在約多1.1萬個,效益明顯,不過當局並無完成時間表。
從上述3個例子,說明公屋重建之後都可以增加單位,因為舊公屋地積比只約3、4倍,重建時地積比提高至6或6.5倍,單位增加數量就很可觀,對於急需更多公屋單位支應輪候冊的房委會,重建是一條出路。另外,雖然房委會認為其他21個屋邨並無特別需要重建,但是認為這些屋邨始終會老化,保養費用預計會上升,因此認為有需要逐步規劃重建;事實上,房委會轄下約75萬個出租單位,每個每年約需補貼2200元,大多花在維修保養,若更多公共屋邨重建,房委會就可以減省這方面開支。
目前公共屋邨重建,採用逐步遷置方式,好處是回應大多數居民訴求,清拆重建後他們繼續在原區居住,這個方式可以避免爭拗,不過,以明華大廈的例子,因為重建延宕日久,影響了效益。這種情况主要是原區逐步遷置所致,因為需先有合適的遷置資源,在附近興建大廈單位,居民一次過遷出遷入,明華大廈附近無大幅土地,需要分期輪番遷置,變成需時20年的重建,牛頭角下邨因為與上邨連在一起,有較多空間迴旋,得以達至更大效益。
一次過遷置居民
可強化重建效益
重建老舊屋邨,若有足夠土地,一次過興建所需單位,遷置居民,然後拆卸舊屋邨,一次過重建,可免卻輪番又拆又建費時失事之弊,只是目前老舊屋邨附近,都無大幅土地可供迴旋。若要提高效率,只能嘗試改變逐步遷置方式,例如在新規劃發展的新市鎮,興建大批單位安置老舊屋邨居民,他們之中,或許有人不願離開已習慣的地區而抗拒,不過,由於是全部居民同時遷置,左鄰右里人脈關係得以維持,相熟群體一同熟習新地區,即使有困難,也會較容易適應和解決。
一次過遷置方式遇到的阻力,可能來自政客。因為區議會選舉,選區細小得只是幾幢公屋大廈,政客只要在其間做工夫,就可以奪得議席,即使是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一個屋邨也是一些政客的主要選票來源,因此,若整個屋邨一次過遷置,他們可能流失選票,或許會出現政客帶領居民反對的場面。不過,真正為市民服務的從政者,應該以市民的利益為大前提,試想想,明華大廈按已訂定重建方案,需時約20年完成,即是說,這段時間之內,明華大廈的居民基本上在一個大地盤中生活,噪音、泥塵污染等長伴20年,對居民的不便和影響,可想而知。我們認為當局應構思一次過搬遷的重建模式,增加效率,爭取政黨政客支持,而從政者應以居民利益為大前提,盡量與當局配合,讓居民盡快改善居住環境,當局增加公屋單位供應,有助於紓緩中下階層的居住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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