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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串通物管未必違法 阻止唯靠推翻法團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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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01日 06:35
2015年02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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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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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目前本港法例並無嚴格監管法團日常運作,因此一旦出現操守有問題的法團,而法團與理應中立的管理公司甚至區議員「合作」,將令小業主安居美夢變「噩夢」。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表示,操守問題難以監管,面對類似情况,小業主只有推翻法團或交土地審裁處訟裁。


他舉例說,若法團在每月例會通過將屋苑物管服務以判給主席的「友好」公司,而該公司收取「天價」服務費,由於法團按程序議決通過沒有違法,即使小業主對費用大增不滿也無法阻止。他稱,由於法團對是否續約管理公司操生殺大權,導致部分理應中立的物業管理公司也傾向與法團「合作」,即使法團做法有問題,也不願開腔。小業主只有推翻法團或交土地審裁處訟裁,才有望解決問題。


西貢區議員陳繼偉認為,現時民政事務總署對法團或業委會監管過鬆,也沒有具阻嚇力的懲處方法,建議當局加緊向有問題的法團發警告信,必要時強行解散法團,並公開各法團被警告的次數和情况,加強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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