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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監管顧問承辦商 修例無助反圍標長青網文章

2015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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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2月01日 06:35
2015年02月0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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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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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希望透過今次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打擊圍標,不過,多名業界人士和區議員均表示,建議修例方向正確,但圍標問題根源在無良工程承辦商和顧問,兩者不在條例監管範圍。而且小業主普遍欠缺專業知識,建議政府成立樓宇維修監管局和中央資料庫,羅列工程承辦商和顧問往績供業主參考。


林卓廷倡設監管局中央資料庫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解釋,《建築物管理條例》只規管物業管理,包括成立法團或業委會的程序和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的投票程序等,修例建議收緊部分通過大型維修的要求,但沒有規管工程承辦商和顧問,建議成立樓宇維修監管局加強監管,以及設立中央資料庫,讓市民比較不同承辦商和顧問表現。


觀塘區議員葉興國亦表示,《建築物管理條例》不能解決圍標問題,而小業主普遍欠專業知識處理大維修,難以判斷工程承辦商和顧問質素,容易被騙。他又說,政府建議提升通過大維修的門檻以圖打擊圍標,但不少大屋苑業主大會只有數十人出席,主要靠授權書才能成功召開大會,認為政府需規限投票時出席業主大會人數,才有助解決圍標問題。


民政事務總署稱,諮詢期內聽到有意見要求政府加強規管承建商,或提供關於顧問公司、承建商的資料庫,會把意見轉交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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