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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有16次案底的積犯於找換店上班翌日便監守自盜偷去逾32萬元。他逃至澳門1年半後,早前突返港自首,昨被判囚一年半。法官質疑,以其刑事紀錄,為何仍能受僱於找換店,懷疑他於見工時已意圖盜竊。辯方解釋「找換店等人手用」,積犯本想努力工作,但「上班後見到咁多錢,抵唔住引誘」,一時貪心犯罪。
逃至澳門賭錢輸光 年半後返港自首
辯方求情指出,曾任調酒師的被告伍忠南(33歲),於澳門逗留一年半期間,將整筆失竊款項輸光,現時沒能力賠償。他犯案後逃到澳門是為避開刑責,去年9月突然回港是為勇於承擔責任。法官認為伍的刑事紀錄「唔係呃就係偷」,視為加刑因素。
案情指出,2013年6月14日伍忠南到尖沙嘴一間找換店求職面試,翌日上班。惟伍上班第二日、即16日,獨自留守店內時監守自盜,於保險箱盜走美鈔等多國貨幣,總值超過32萬元。伍同日離港赴澳門賭錢,去年9月中回港自首。
【案件編號:DCCC960/14】
逃至澳門賭錢輸光 年半後返港自首
辯方求情指出,曾任調酒師的被告伍忠南(33歲),於澳門逗留一年半期間,將整筆失竊款項輸光,現時沒能力賠償。他犯案後逃到澳門是為避開刑責,去年9月突然回港是為勇於承擔責任。法官認為伍的刑事紀錄「唔係呃就係偷」,視為加刑因素。
案情指出,2013年6月14日伍忠南到尖沙嘴一間找換店求職面試,翌日上班。惟伍上班第二日、即16日,獨自留守店內時監守自盜,於保險箱盜走美鈔等多國貨幣,總值超過32萬元。伍同日離港赴澳門賭錢,去年9月中回港自首。
【案件編號:DCCC9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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