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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語不驚人死不休,曾說要放棄參與佔領運動年輕人。沒有最左,只有更左,最新的「傑作」,是提出要把中國大陸的《國家安全法》,活生生的搬來香港,目的昭然若揭,恫嚇和整治「反中亂港」分子。
我不知道吳秋北極左的建議,是不是國家副主席李源潮口中的「好戲在後頭」。但建議一出,不但輿論嘩然,泛民罵聲四起,就連稍為理性溫和的建制派,也嗤之以鼻,客氣一點的,就批評建議者根本不懂《基本法》,坦率一點的,就指他為了擦鞋做爛頭蟀試水溫。無論泛民建制,都對國安法引進香港的建議反應甚大,吳秋北變成豬八戒照鏡,裏外不是人。
吳秋北身為人大代表,應該對基本法了解甚深。23條寫得清楚明白,有關國家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今天23條立法還未實現,不等於國家安全就受到威脅,香港現行法律都可涵蓋管轄相關範圍,不存在國家安全的法律真空。23條還未立法,也不可以將中國大陸的國安法放進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引用到香港來。稍有常識的都應該知道,這是違反基本法的。
香港與大陸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體系,不但是普通法與大陸法之別,也不止於無罪推定與有罪推定的分野,最大的不同,在於法治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的千差萬別。不說別的,就用最令香港人震撼不安的「以言入罪」來說明好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寫文章和草擬聯署《零八憲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重刑11年。如果劉曉波的判決還講點中國的法律,妻子劉霞被長期監視軟禁,就是百分百無法無天了。
這類案件,在中國多如繁星,在政治運動頻繁的亂局數不勝數,到開放政策實行了幾十年後的今天,從沒間斷。若國安法直接引用到香港,不但與香港法制格格不入,不但會顛覆香港整個法律概念,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動輒封鎖電郵,阻礙資訊自由傳播,禁止社交媒體運作,香港還可能繼續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嗎?中國大陸最近時興成立自貿區打造金融中心,但言論自由資訊流通一天未解決,「以論入罪」一天仍存在,所謂自由貿易金融中心,只能淪為自我感覺良好的花瓶和空殼。
那麼,吳秋北的國安法建議是他一個人無的放矢嗎?肯定不是,重量級建制派的回應,表現否定吳秋北,但仔細看,脈絡相當清晰,以譚惠珠說得最白:「香港人誤會咗23條,以為係管死我哋,其實23條係保護我哋。」、「中央不想將中國的刑法,如有關叛國等罪行,以納入附件三的方式適用於香港。香港可就23條自行立法已着數咗。」兩害相衡,23條與國安法,你自己選擇吧!
策略用完一次又一次
打一個比較粗俗又易明的譬喻:香港人很肚餓,擺在面前,一碟是臭不可聞的糞便,一碟是混着沙粒和玻璃的米飯,任君選擇。糞便當然無法吃得下,別無選擇,唯有玻璃沙粒都「食住先」,至少,裏面還有點飯粒,還可抵點肚餓。23條與國安法如是,假普選與無普選如是,要香港人逼到牆角,作出無可奈何的選擇,策略用完一次又一次,香港人會如何應對?但我深信,沒有23條,國安法就會引進香港,只是個徹頭徹尾的假議題。我們拒絕「袋住先」的假普選,真普選才會有來臨的一天。
(samngx123@gmail.com)
我不知道吳秋北極左的建議,是不是國家副主席李源潮口中的「好戲在後頭」。但建議一出,不但輿論嘩然,泛民罵聲四起,就連稍為理性溫和的建制派,也嗤之以鼻,客氣一點的,就批評建議者根本不懂《基本法》,坦率一點的,就指他為了擦鞋做爛頭蟀試水溫。無論泛民建制,都對國安法引進香港的建議反應甚大,吳秋北變成豬八戒照鏡,裏外不是人。
吳秋北身為人大代表,應該對基本法了解甚深。23條寫得清楚明白,有關國家安全「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今天23條立法還未實現,不等於國家安全就受到威脅,香港現行法律都可涵蓋管轄相關範圍,不存在國家安全的法律真空。23條還未立法,也不可以將中國大陸的國安法放進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引用到香港來。稍有常識的都應該知道,這是違反基本法的。
香港與大陸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體系,不但是普通法與大陸法之別,也不止於無罪推定與有罪推定的分野,最大的不同,在於法治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的千差萬別。不說別的,就用最令香港人震撼不安的「以言入罪」來說明好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寫文章和草擬聯署《零八憲章》,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重刑11年。如果劉曉波的判決還講點中國的法律,妻子劉霞被長期監視軟禁,就是百分百無法無天了。
這類案件,在中國多如繁星,在政治運動頻繁的亂局數不勝數,到開放政策實行了幾十年後的今天,從沒間斷。若國安法直接引用到香港,不但與香港法制格格不入,不但會顛覆香港整個法律概念,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動輒封鎖電郵,阻礙資訊自由傳播,禁止社交媒體運作,香港還可能繼續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嗎?中國大陸最近時興成立自貿區打造金融中心,但言論自由資訊流通一天未解決,「以論入罪」一天仍存在,所謂自由貿易金融中心,只能淪為自我感覺良好的花瓶和空殼。
那麼,吳秋北的國安法建議是他一個人無的放矢嗎?肯定不是,重量級建制派的回應,表現否定吳秋北,但仔細看,脈絡相當清晰,以譚惠珠說得最白:「香港人誤會咗23條,以為係管死我哋,其實23條係保護我哋。」、「中央不想將中國的刑法,如有關叛國等罪行,以納入附件三的方式適用於香港。香港可就23條自行立法已着數咗。」兩害相衡,23條與國安法,你自己選擇吧!
策略用完一次又一次
打一個比較粗俗又易明的譬喻:香港人很肚餓,擺在面前,一碟是臭不可聞的糞便,一碟是混着沙粒和玻璃的米飯,任君選擇。糞便當然無法吃得下,別無選擇,唯有玻璃沙粒都「食住先」,至少,裏面還有點飯粒,還可抵點肚餓。23條與國安法如是,假普選與無普選如是,要香港人逼到牆角,作出無可奈何的選擇,策略用完一次又一次,香港人會如何應對?但我深信,沒有23條,國安法就會引進香港,只是個徹頭徹尾的假議題。我們拒絕「袋住先」的假普選,真普選才會有來臨的一天。
(samngx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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