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同犯」稱捉錯照關押 囚年半漢獲釋拒離開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2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25日 21:35
2015年01月25日 21: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案件被撤銷起訴後,當事人卻不願意離開看守所,這戲劇性的一幕,背後其實是一宗冤案。福建省雲霄縣浯田村51歲農民陳建忠,由於與一名疑犯同名同姓而被廣東饒平看守所整整關押了17個月。陳被警方帶走後,初審時雖被兩名「同犯」當庭指認「捉錯人」,但檢方與法庭均不以為然。近日獲釋的陳,堅持不肯離開看守所。他說,有關方面必須還其清白,不道歉就不走人。


重名被捕 「同犯」當庭指捉錯人

《海峽導報》報道,截至前日,陳建忠仍不肯離開看守所。此前,因涉嫌生產、銷售(假香煙)等偽劣產品罪,陳建忠被饒平縣警方列為網上通緝者。前年8月24日,陳在北京機場被警方擒獲,一個月後被饒平縣檢察院批捕。


然而,據陳建忠長子陳天式提供的案件資料,在調查過程中,陳建忠被「同案」的疑犯林海頂指認,但在去年3月7日的庭審中,林海頂當庭翻供指出,庭上的陳建忠並非製造假煙的陳建忠。林海頂稱,另一個「陳建忠」要高一點,瘦一點,只有40多歲。而庭上的陳建忠身材矮胖,看起來有50多歲。林當庭指出,「抓錯了」;同案另外一名王姓被告也說,從來沒見過庭上這個陳建忠。


不在場證據確鑿 繼續關押

此外,林海頂自稱分別於前年3月1日凌晨1時、3月9日下午2時及3月11日中午11時,在饒平縣建饒鎮的香煙製假現場見過「陳建忠」。 但陳的律師林志強稱,前一天(2013年2月28日)下午陳還在海南,根本不可能在第二天凌晨1時趕到廣東饒平。律師在庭上出示的海南省東方市八所鎮樹寶賓館的《入住憑證》及《總台記錄日報表》,證明陳建忠在前年2月28日晚6時許入住該賓館,一直住到3月27日才登記離開,有案發時不在饒平縣的證據。


但陳建忠仍被送上法庭。林志強稱,被拘之後,陳被警方嚴刑逼供,雙手曾被饒平公安鎖上手扣毆打長達4小時,手上傷痕迄今猶在,而控方在僅有口供的情況下將陳建忠拘捕。直至今年1月14日,法院才裁定案件因不符合起訴條件撤訴,准許檢察院對陳案撤訴。對此,陳卻並不領情,並堅稱如果檢察院不還其清白,誓不離開看守所。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