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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星:國泰控制權也不在香港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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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24日 06:35
2015年01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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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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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關於捷星香港申請空運牌照的研訊昨日召開,首日由捷星香港和其反對者之一的國泰(0293)分別作開場陳述,雙方均重點探討捷星香港是否符合「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的標準。國泰質疑捷星集團會影響捷星香港的重要決策,而捷星香港則反駁國泰的很大部分股權和投票權在英國太古集團手上,認為當局批牌時不應雙重標準。


籲當局不要雙重標準

研訊計劃在昨日和今日進行,若未能在兩日商討完全部事宜,本周日亦會繼續。研訊由空運牌照局主席、資深大律師鄭若驊主持,捷星香港聘請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代表發言,國泰一方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出戰。此外,香港航空和香港快運均派出代表出庭,反對捷星發牌,但由於國泰開場陳述嚴重超時,其餘兩家航空公司的陳述要延至今日進行。捷星香港則邀請了東瀛游(6882)、港中旅(0308)等旅行社到場支持,但均不會發言。


昨雙方均着力探討捷星能否符合「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國泰引述澳航和捷星集團2012年向澳洲公平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提交授權申請,文件提及計劃將包括捷星香港在內4間捷星在亞洲的合資公司,整合為一互相協調的組織,在飛行網絡、行程安排、定價、採購等多方面合作。


國泰指捷星「協調合作」 證由澳洲掌控

國泰稱「主要營業地」並非一定是日常營運的主要所在地,而是取決於最終決策層所在的地點,而捷星集團「協調合作」的計劃正是掌握子公司的控制權,因此澳洲才是捷星香港的主要營業地。


捷星香港亦認同「最終決策權」是判斷「主要營業地」的重要標準,反駁儘管捷星集團在上述營運事物上為捷星香港提供決策和幫助,但對於捷星香港在企業營運方向等最主要決策上,擁有最終話事權,「完全可以證明香港對於捷星香港,並不只是一個管理層開會的見面地點,而是實際營運、最終決策的中心」。


此外,捷星香港質疑國泰由太古集團擁有大部份股權和投票權,多名高層由太古任命,並要向太古匯報業務,「即使這樣,國泰仍能符合主要營業地在香港的要求,那麼對於捷星香港的發牌,就不能雙重標準」。國泰昨日並未正面回應捷星香港的上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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