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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申報制度 政府不擬修改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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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22日 06:35
2015年01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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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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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民主派議員質疑,目前政治委任官員以及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有不足之處,有前高官負債高達5,200萬元仍可通過品格審查,特首梁振英在上任前後,收取澳洲公司近5000萬元酬勞,認為港府要修改利益申報制度。不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回應說,目前的利益申報機制非常嚴謹,當局沒有計劃修改。


譚志源稱現機制嚴謹

民主黨何俊仁昨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質詢,不點名指出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的案件,質疑為什麼負債高企的人仍可獲委任為高層官員。何俊仁亦有提到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公司巨額酬勞的事,認為當局需要修改現行的利益申報制度。


譚志源回應說,政治委任官員是按照《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的規定申報投資和利益,有關資料是供公眾查閱,亦需要每年更新。他又說, 政府會向有待提名擔任政治委任官員的人選,提供深入審查表格。警方會負責審查工作,有需要時更會請其他執法機構提供資料。他強調,深入審查制度的成效建基於各方面的信任和合作。


譚又指政府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在2012年的報告中已提出,政治委任官員申報利益和投資的制度,以及行政會議申報利益的制度,整體而言均令人滿意。


陳婉嫻轟許案後仍不改

工聯會陳婉嫻批評, 許仕仁一案發生後,政府仍無意檢討現行的利益申報制度,令人失望。譚志源回應說,行會成員在開會時,有責任申報,否則須負上政治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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