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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五問 質疑問責不到位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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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22日 06:35
2015年01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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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海市昨日舉行黨政負責幹部會議,通報「12·31」外灘擁擠踩踏事件調查報告和問責處理決定。身兼政治局委員的市委書記韓正在會上稱,對這一血的教訓感到無比痛心、內疚、自責,並稱將坦誠直面問題,糾正錯誤、改正不足。但官方《人民日報》微信則發出「五問」,質疑問責是否到位。


韓正:坦誠直面問題

對於上海市對踩踏事件的問責,《人民日報》提出質疑:1.事隔21天才公布調查結果並問責,是否太遲?2.問責以黃浦區領導為主,更高級別的領導未出現在問責名單上,問責是否到位?問責依據何在?3.為何將事件定性為「事件」而不是「事故」?在問責方面,兩者有什麽重大區別?4.對群衆自發聚集活動而非政府組織的公衆活動,政府是否負有同樣責任?5.事件後上海取消或暫停了部分人流密集的公共活動,是否有因噎廢食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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