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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說加入行動不遂 主婦膠椅襲男判守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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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21日 06:35
2015年01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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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家庭主婦於去年9月26日學生罷課活動當日,在政府總部外邀請同為參加集會的男子加入她的行動被拒後,用膠椅襲擊男子,她昨獲准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裁判官責斥,即使有崇高理念,亦不應該使用低劣的行為去說服其他人接受。


報稱為家庭主婦的被告黃杏玲(52歲)早前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情指事主曹基健於去年9月26日往政總外參與學聯舉辦的公眾集會。約下午4時,黃杏玲上前邀請事主加入她的行動,遭事主拒絕後離開。


官:縱有崇高理念 勿以低劣行為說人

黃於1分鐘後手持膠椅回到現場,以膠椅從後擊向事主頭部,事主被打後立即回頭並捉着黃的背包,黃用手打向事主額頭,令事主的太陽眼鏡被「打甩」。由於當時有4至5個示威者分開兩人,情况混亂,警員到場拘捕被告,事主則拒絕求醫。


案件原於昨日開審,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 亦到庭支持被告。控方提出以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終以1000元現金簽保守行為12個月及支付500元訟費。【案件編號﹕ESCC4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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