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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樹聯﹕民主應該向前邁進?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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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19日 06:35
2015年01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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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引起本港的強烈反應。當塵埃落定後,我們畢竟仍需思考:應按照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有關框架落實2017年普選,還是應完全拒絕接受,令政改原地踏步?


我們可以從中央政府、本港市民及泛民主派3個角度來看上述問題。


中央政府表明,須在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需要,與保障香港長期繁榮和穩定的前提下,令本港社會實現「一人一票」普選產生行政長官。李飛先生在多次講話中不斷重申,有關國家利益包括保護國家安全、避免憲制危機(即行政長官當選人不獲中央委任)和制約民粹主義。


當然,有許多人對上述說法表示不認同。溫和反對派促請中央政府放心,即使讓香港實現完全民主,港人亦會理性地作出正確選擇。這些人會說:太激進或強烈反對中央的參選人,肯定不能當選。不客氣的人更會說,上述說法太過牽強,甚至荒唐。


然而,問題的癥結正在這裏。 香港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特區,所以在《基本法》的設計下,改革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法律基礎,就是獲得3方的共識:(1)行政長官;(2)超過三分之二的大多數立法會議員與(3)全國人大常委會。這3方有各自的考慮,每一方的考慮都是以不同的利益和出發點為依歸。 要求一個民主派議員不要考慮普選的「國際標準」,就像要求中央政府勿將普選視作與國家安全有關的議題,同樣都是徒勞無功。


事實上,香港特區的憲制本身,是制約民主發展步伐的最主要因素。 將所謂「循序漸進」的原則, 套入特首選舉的方程式裏,便得出一個最小的公分母(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這最小公分母,也就是上述3方持份者中取得最低限度的共識。對於中央政府來說,在目前階段,最低的要求是,由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提名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再讓市民普選。


接受次好的 繼續爭取最好的

至於香港公眾的角度,我可引用「政改民意關注組」和「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在去年9月發布及最近進行的一些民意調查。受訪者被問到,如果政改方案不令人滿意,是否仍應被立法會通過。在前者發布的調查中,53.3%的受訪者同意「袋住先」,38.2%的受訪者不同意。而後者發布的民調結果顯示,29.3%的受訪者支持「袋住先」,53.7%的受訪者反對。「佔領」行動12月結束後,「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再一次發布的民調卻顯示,38.3%的受訪者支持「袋住先」(比較9月份上升9個百分點),43.1%受訪者表示反對(比9月份下降10.6個百分點)。在1月11日,《明報》更頭條報道一項委託「港大民研計劃」所做的最新民調。結果發現,若政改方案仍受制於人大8•31框架下,56%人支持「袋住先」,反對的僅得34%。較值得注視的,是其中18至29歲的受訪者,也有48%人支持立法會通過法案,比反對的還高3個百分點。


Stephen Vines於2014年7月19日在《南華早報》發表的文章 (True Hong Kong Pragmatists will Rise to the Challenge of Change),正好解釋了香港市民的政治心態。 文章引用了「政改民意關注組」一個早前進行類似的調查,指相較於原地踏步,市民更願意接受有所進步,哪怕提出的方案還沒達到理想。但文章同時指出, 這並不代表市民不嚮往更進一步的民主,甚至能無限制地選擇自己心儀的行政長官。Vines總結認為:「去接受次好的,同時繼續爭取最好的。」


為討論立會普選打開一扇門

對於泛民主派來說,人大的8•31決定,當然無論如何,也是沒法接受。但他們或許也可這樣考慮:2017年的「一人一票」普選,其實是為今後討論2020年的立法會普選打開了一扇門。如果沒有2017年這把鑰匙,立法會的組成將維持現狀,民主進程,也將被無限期擱置。 即使到2022年,有幸能重啟有關特首普選的討論,而且法案獲得通過,但有關立法會選舉的改革,最早也要等到2024年才有機會落實。到那個時候,基本法第5條對特區保證的50年不變,已經過了一半。到那個時候,我們也必然聚焦討論2047年可能帶來的轉變,包括土地產權、房產抵押貸款等迫在眉睫的問題。到時,任何與政治改革有關的考慮,便成為香港未來的大前提下的其中一個議題而已。


因此,從上述討論的現實情况來看,儘管有人或許不同意這次政改方案的某些原則,但也應着眼於民主能夠向前邁進,而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在同樣問題上停滯不前。


作者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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