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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經濟財政結構倘不變 居屋是本港永恆需要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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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14日 06:35
2015年01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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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委會首批新居屋,截至昨日下午5時,累計收到約5.28萬份申請,其中白表申請超額58倍,確切反映私樓價格狂飈之後,中產人士對置業安居的渴求。今次申請踴躍,讓社會與政府有機會重新認識居屋政策的重要;另外,綠表與白表申請差距懸殊,顯示居屋過往的向上流動階梯和增加公屋流轉的作用,現在並不明顯。當局應盡可能興建更多居屋單位,並加強對公屋住戶入息審查等做法,強化公屋流轉,盡量做到房屋資源用在有需要協助的市民身上。


逾5萬份申請

白表超額58倍

歷來居屋政策主要有兩個功能。一是讓市民擁有自置居所,增加對社區的歸屬感,凝聚成為穩定社會的力量;證諸30多年實踐,前後共出售了約30萬個居屋單位,這個龐大中產階層歷經多年繁衍,形成社會其中一股中堅力量。2002年因為經濟危機停建居屋,其後未因應經濟復蘇恢復興建居屋,現在大批中產人士淪為無殼蝸牛的景况,與政改爭議觸發的大規模群衆運動有多大關連,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居屋另一個作用,是形成上流階梯增加公屋流轉。公屋戶收入增加,有能力購買公屋,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素,使社會形成一股向上流動的無形動力。另外,公屋戶購買居屋之後,交回租住單位,房委會將之編配給有需要的市民,周而復始,公屋資源獲良性運用;當然居屋還有一個作用,就是房委會出售居屋獲得的利潤,用以興建公屋,變相減輕了政府在公營房屋的財政負擔。


因此,居屋從社會功能到具體應對市民置業安居,或公營房屋的財政循環,過去30多年實踐證明,這是本港其中一項最佳政策,當局要汲取因為一時需要而停建居屋的教訓,日後務必要堅持居屋政策,勿再輕言廢止。


市民對今期居屋反應踴躍,他們冒雨打蛇餅交申請表的場面,使人印象深刻。首批新居屋共有2160個單位,綠表和白表分配比例為6比4,即是綠表獲分配1296個單位;以房委會收到綠表申請約2300份計算,攪珠抽中機會超過50%,平均1.77個綠表申請爭1個單位。反觀白表申請共50,500份,獲分配單位864個,超額58倍,即是平均58個申請爭逐1個單位。綠表與白表成功申請機會,可說極其懸殊。


今次新居屋申請,由於樓市變化,居屋促使公屋流轉的功能,未若以往明顯。今次申請綠表只佔4%,白表佔96%,由於可供申請單位不算多,即使綠表申請比例低,相信仍可盡售分配給綠表的單位,不過,情况與過去比較差異甚大。歷來申請居屋的綠表與白表比例,大概是3比7,白表一貫較多,原因除了白表申請人超越入住公屋的資格,中產人士負擔不起私樓價格,唯有申請居屋;另外,則是公屋住戶已有居所,除非收入大幅增加,足以轉購居屋,否則要公屋戶放棄已經享有的「福利」,誘因不大,特別是近年樓價狂飈,居屋售價相對於私樓雖有折扣,有能力的公屋戶選擇不高價入市,可以理解。


今期居屋5個屋苑,實用面積介乎371至511平方呎,維持市價七成定價,售價介乎187萬至326萬元,其中售價最高單位,呎價接近6400元,將打破一手居屋呎價紀錄。即使是售價較低的單位,每月供款也需1萬以至約2萬元,對於繳交二三千元租金的公屋戶,除非經濟景况特佳,否則在樓價超高下,難以吸引他們「棄租轉買」。


面對市場力量,政府難有作為,但在促使公屋戶購買居屋,加速公屋流轉方面,政府應該還有空間操作。例如現在的富戶政策,還有不少富戶寧願繳交更高租金,仍然不肯購買居屋交回租住的單位,當局研究採取更多措施,強化入息申報等,迫使富戶不再霸佔公屋資源。


公屋財政負擔沉重

售居屋資金回籠解困

目前,房委會興建公營房屋,每個公屋單位成本約70萬元,居屋約100萬元,居屋出售後有資金回籠,對房委會財政不會構成負擔,公屋則不然,除了建築成本,每年每個單位管理和維修開支,還要補貼約2200元,現在房委會管理約75萬個公屋單位,每年補貼就超過160億元。這些龐大開支固然困擾房委會,最終還是由公帑埋單。因此,興建居屋是應對房委會財政的一條出路。


未來10年共興建9萬個居屋單位,平均每年9000個,遠遠不及過去每年約供應1.5萬個居屋單位,除非房地產與整體經濟和政府財政收入有根本轉變,否則高地價、高樓價、高租金現象,將會揮之不去,則中產人士置業難就成為本港永恆的問題,職是之故,居屋在香港,也就是永恆的需要。居屋這步棋只要走對、走穩、走好,就可以解決環繞居住有關的諸多深層次矛盾,政府應該加大力度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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