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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腐:「追討過去」與「創造未來」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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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13日 06:35
2015年01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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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月7日,中紀委循例曬年度反腐「成績單」,蒼蠅老虎一大堆,蔚為壯觀,有老百姓審美疲勞,曰:何以年年反腐,腐官愈反愈多,官銜愈反愈大?

中紀委着實委屈——看看「巡視員制度」,吾人反腐近乎「人盯人」,已達人類極限,爾等夫復何求?

百姓誤解大抵與反腐特點有關:一是「追討過去」——中紀委在屬員過去「犯行」中尋找破綻,窮追猛打;二是「創造未來」——查明腐敗根源,設計防範之道,創造清白未來。看到中紀委冬去春來東衝西突,誤以為前者硬,後者軟,顢頇自生。


百姓誤解還來自「追討過去」成果容易看到,難度相對「創造未來」低;而「創造未來」不僅難度高,且成效不易看到。然則從徹底反腐來說,「創造未來」遠較「追討過去」重要,真心反腐就要在「創造未來」上見真章!


「創造未來」其實就是中共口中的「制度反腐」,百姓又問:這兩年你們在「制度反腐」上究竟做了什麼?一個全球超過一半國家實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為何「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反腐第一利器——《財產申報法》

這裏又有誤解,「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中共不是不做,甚至已做多年,多年前,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將《財產申報法》正式列入立法規劃;翌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200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專題研究《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官方媒體稱這「實質上就是借鑑、採納世界上通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對此中國百姓「無感」,因為「難能看到自家表現」,以致弄不清中國式《財產申報法》到達哪個「年齡段」甚至是否出生。中國百姓看到的(網絡、電視、報紙)都是「外人表演」:海外舉凡涉及《財產申報法》新聞,一是熱熱鬧鬧,年初歲尾總統總理概莫能外;二是攤在明面,誰都知道,電視報紙上公開,240年前瑞典老百姓就有權查看首相的納稅清單;三是法律保障,美國法律「對拒不申報、謊報、漏報、無故拖延申報者『可提出刑事訴訟,判處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或5年監禁』……」。


《財產申報法》被國際公認「反腐第一利器」,逾百國家與地區現成做法擺在眼前,事關徹底反腐(「創造未來」),中紀委只消「與國際接軌」即可,「創造未來」正可從落實《財產申報法》入手,雖須「壯士斷腕」,為了反腐與時俱進,該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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