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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當社會矛盾衝突瀕臨爆炸點的時候,理性、溫和、負責任的社會力量應該怎樣做?應該給攻勢的一方加裝制動器,而不是猛踩油門——除非我們期望發生破壞性極大的激進革命。這就是我連續發布4篇反對佔中文章(第1篇發表在《華爾街日報》中文網,其餘3篇發表在香港《明報》)的動機所在。我深知這個立場難免片面性,顯失公平,但在當時情勢之下卻是無奈之舉,「別無選擇」。現在衝突暫時告一段落,可以更客觀公正地檢視雙方的是非對錯,以期從中汲取經驗教訓了。
對比1989
問題雖然並沒有解決,對比1989學運的大流血,佔中的收場方式卻令人欣慰。學運方面沒有暴力對抗,最終還是採取了忍讓、「見好就收」、配合執法的立場,避免了大家最擔心的流血場面,這才真正是港人素質的體現!政府方面守住了法治底線,既沒有聽任香港的法治被破壞,也沒有動用法外暴力;更值得讚許的是,港府動用警力時沒有像美國警方那樣生硬粗暴(當然美國幾乎人人擁槍的國情也沒辦法令警察溫文爾雅),而是糅合了中華文明的彈性、靈活性,耐心等待清場的適當時機。有人指摘港府「軟弱」,那是不對的,法律不應該是僵死的教條,應該有適度的柔性——尤其是在面對大規模的「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時候。
法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但也不是萬應靈丹。當既有的政治體系不能滿足相當大一部分公民的政治社會訴求,引起他們的強烈不滿,不得不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時,一個法治社會最困難、也最危險的時刻就到來了。一方面,政府必須嚴格守法執法,這就意味着抗命公民必須面臨法律懲處,否則法治就將無存,危及每一個國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政府也必須認真考慮抗命公民的訴求,如果他們的訴求確實是正義的、正當的,政府有責任作出及時的合理回應,容納這些公民訴求。有些法律界人士甚至認為,此時的司法部門不妨考慮輕判(不是不判!),以示寬容(比如伯爾曼,見《法律與宗教》)。
無論如何,一個法治社會不能允許違法而不受懲處,哪怕違法者有天大的合理要求。這就是美國國務卿克里說公民不服從要「面對後果」的含義所在,而不是如某些佔中人士根本拒絕承認警方執法的正當性,似乎只要訴求正當,違法就可以不受懲處。須知人世間並無此等便宜事存在。
佔中和1989學運一樣,要自由民主,要政治改革,這毫無疑問是正義的。青年學生甘冒違法抗命的巨大風險,去關注國家命運、民族前途,這是我們民族多麼寶貴的精神資產!這些學子不是民族脊梁,誰是!倘若政府擁有應天順民的合法性,它即便不能對這種可貴精神熱情鼓勵,至少也應該小心呵護,然而,1989年的中共決策層卻反其道而行之,用坦克輾壓、機槍橫掃對待!其結果,不但自己嚴重喪失合法性,更給整個中華民族和廣大中共黨員幹部造成不可挽回的精神創傷,造成理想破滅、信仰真空,物欲橫流、犬儒盛行,造成全民族性的文明低落和精神危機,中華民族由此成為一個連根拔起、喪魂失魄的野蠻部落。錢理群先生哀嘆北大學生現在一個個全都變成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高智商、高知識、高技能,卻眼界低下、心胸狹隘,除了發財當官、過小日子別無一物,混同於庸衆,完全喪失了北大人應有的領袖群倫的精英素質;中國人發財致富了,如今已經可以走遍全世界,不幸,卻把中華民族的臉丟到了全世界——這些都是誰之過?衆多還保持着正義感的「紅二代」為他們先輩犧牲奉獻精神的失落痛心疾首,這又是誰之過?
1989之所以釀成巨禍,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共當時的治國理念根本錯誤——它不是法治,是基於階級鬥爭「學說」的「敵我二分」,和所謂「人民民主專政」,與法治水火不容。就此,我在2010年6月1、2、3、4日連載於《明報》的萬字長文〈不可持續的「拖」字訣治國〉中就曾詳述過,中共高層卻充耳不聞;去年5月間,我發表於《明報》的六四25周年的反思文章中又再次重複,現在終於有了結果,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了極其重要、極其關鍵的高層決策,決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當然並非僅僅是對我的意見的反應,更是時勢使然)。此次佔中的和平、柔性處理,背後沒有中共高層的支援是不可想像的,佔中人士應該對此有足夠的積極評價。
千萬不要以為,這個暫時讓人鬆一口氣的結果是「必然」會得到的!正如我在前幾篇文章中一再提醒的,中國體制內外改革派面對的極左新毛反動勢力至今仍然極為強大,他們一直在極力煽動不惜以暴力流血鎮壓香港佔中,一直在把中國所有的問題都歸咎於「西方反華勢力」的陰謀顛覆。事實上哪有什麼齊心一致、渾然一體的所謂「西方」?「西方」是個大雜燴,其中既有少數熱中於革命(「顛覆」)輸出的激進民粹民主派,更有如克里國務卿和總統奧巴馬這樣的負責任的理性主流派(奧巴馬在習奧中南海會見之後的記者會上明確表態:美國沒有支援香港佔中),極左新毛這種「集合名詞謬誤」是馬列主義意識形態二分性哲學思維方法無可救藥的痼疾,「人民」、「階級」、「黨」、「先鋒隊」、「國家」、「西方」等等等等,無一不是人為虛構,這些理論垃圾卻早已淪為極左勢力肆意打擊進步人士的暴政工具——以新崛起的文革式「兩報一刊」《紅旗文稿》、《環球時報》和《解放軍報》為核心的極左反改革輿論工具,前不久剛剛公然鼓吹過階級鬥爭和專政,最近又對全中國的基督徒發起了惡毒攻擊,《環球時報》竟然指基督徒為「除普世價值和憲政之外,美國用來扳倒中國的第三種武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白紙黑字,寫明中國人有宗教信仰自由啊,怎麽一夜之間,基督徒全都入了「漢奸」和「敵對勢力」之流了?我們不能不看到,雖然壞蛋們一個個被抓了,混蛋們卻還在大肆煽陰風點鬼火;中共的「兩桿子」,槍桿子腐敗驚人,筆桿子糊塗透頂,習李改革還能指望誰呢?高層「腦梗塞」應當說頗有起色,中層和基層「腸梗阻」卻積重難返,局面實在令人憂心啊!
汲取經驗教訓
佔中提出的政治訴求並沒有得到滿足,治本之道仍然毫無眉目,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再爆炸。香港和內地,全中國的有識之士都應該絞盡腦汁、集思廣益,通過廣泛的理性探討和自由辯論,找到一條根本性的解決辦法。
本人的初步建議已經在前面的4篇文章裏提出過了,下面再多說幾句。
那位因提出「歷史終結」論而得大名的法蘭西斯•福山最近頻繁發聲,批評美國政治制度的缺失,認為美國憲法設計過分的權力制衡導致政府能力低落,他主張把美國的總統制往英國議會制的方向改革。無獨有偶,台灣國民黨九合一選舉大敗之後,朱立倫提出的政改方案,也是主張台灣實行議會制。這些意見,都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同樣道理,我認為香港問題要想獲得根本解決,議會制應該是上選。兩院制議會,下院議員由全體選民普選,上院議員由功能組別選舉;特首由下院多數黨領袖出任,經上院多數和全國人大同意。這就根本消除了什麼「特首普選」的無謂爭拗,並且合情、合理、合法,幾乎無可辯駁。香港原本就是英國殖民地,英式制度,議會制因利乘便,有什麼理由延續當前這種不倫不類的亂政?佔中人士有志於治港,就去組黨、競選、爭取議會多數,有什麼不好?
內地的政改也類似:一方面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進法治建設,重點是建立公正、獨立、透明、專業化的司法體系,和自下而上逐級遞進的黨內民主選舉;另一方面,選擇部分縣和縣級市做試點,推行議會制改革。在目前情勢下,中共毋須擔心不能獲得議會多數,由此得到立法權和行政權,那不就是「黨的領導」嗎?而且是合理合法的領導,不是自封的、未經合法程式授權的領導。同時,所謂「黨政分開」、「黨大還是法大」等等無謂的爭論也就迎刃而解了。一個執政黨和「政」怎麼可能分開?分開了還是執「政」黨嗎?議會多數黨行使立法權和行政權,是黨政合一,不是、也不可能是黨政分開;是經過合法授權的依法執政,是憲政、法治約束下的「領導」亦即老「大」,不存在什麼「黨大法大」的問題。
「縣治則天下治」,全國近2600個縣治理好,中國就基本天下大定了;即便出點亂子,也不至於釀成全局性動盪。國內有政治抱負的激進人士,也不必天天在網上罵街、「絕望」了,去投身於縣市政改麼,看看自己究竟幾斤幾両;也讓大家看看,除了破壞性批評,你們是不是還有其他本事。
我認為,這個「中間突破」的政改思路,應該是完全可行的。
只要我們真正「解放思想、勇於實踐」,善於汲取全人類的思想精神財富,把過時、陳腐,用遠離實際的哲學思辨構造的極左意識形態丟到一邊去,改用企業家式的實踐精神、工具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方案,循序漸進,分步驟一個一個解決具體問題,中華民族的政治智慧難道就永遠找不到漸進改革的成功路徑?我不相信。
值此2015新年到來之際,謹以此文祝福香港,祝福中華!
■稿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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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1989
問題雖然並沒有解決,對比1989學運的大流血,佔中的收場方式卻令人欣慰。學運方面沒有暴力對抗,最終還是採取了忍讓、「見好就收」、配合執法的立場,避免了大家最擔心的流血場面,這才真正是港人素質的體現!政府方面守住了法治底線,既沒有聽任香港的法治被破壞,也沒有動用法外暴力;更值得讚許的是,港府動用警力時沒有像美國警方那樣生硬粗暴(當然美國幾乎人人擁槍的國情也沒辦法令警察溫文爾雅),而是糅合了中華文明的彈性、靈活性,耐心等待清場的適當時機。有人指摘港府「軟弱」,那是不對的,法律不應該是僵死的教條,應該有適度的柔性——尤其是在面對大規模的「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時候。
法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但也不是萬應靈丹。當既有的政治體系不能滿足相當大一部分公民的政治社會訴求,引起他們的強烈不滿,不得不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時,一個法治社會最困難、也最危險的時刻就到來了。一方面,政府必須嚴格守法執法,這就意味着抗命公民必須面臨法律懲處,否則法治就將無存,危及每一個國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政府也必須認真考慮抗命公民的訴求,如果他們的訴求確實是正義的、正當的,政府有責任作出及時的合理回應,容納這些公民訴求。有些法律界人士甚至認為,此時的司法部門不妨考慮輕判(不是不判!),以示寬容(比如伯爾曼,見《法律與宗教》)。
無論如何,一個法治社會不能允許違法而不受懲處,哪怕違法者有天大的合理要求。這就是美國國務卿克里說公民不服從要「面對後果」的含義所在,而不是如某些佔中人士根本拒絕承認警方執法的正當性,似乎只要訴求正當,違法就可以不受懲處。須知人世間並無此等便宜事存在。
佔中和1989學運一樣,要自由民主,要政治改革,這毫無疑問是正義的。青年學生甘冒違法抗命的巨大風險,去關注國家命運、民族前途,這是我們民族多麼寶貴的精神資產!這些學子不是民族脊梁,誰是!倘若政府擁有應天順民的合法性,它即便不能對這種可貴精神熱情鼓勵,至少也應該小心呵護,然而,1989年的中共決策層卻反其道而行之,用坦克輾壓、機槍橫掃對待!其結果,不但自己嚴重喪失合法性,更給整個中華民族和廣大中共黨員幹部造成不可挽回的精神創傷,造成理想破滅、信仰真空,物欲橫流、犬儒盛行,造成全民族性的文明低落和精神危機,中華民族由此成為一個連根拔起、喪魂失魄的野蠻部落。錢理群先生哀嘆北大學生現在一個個全都變成了「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高智商、高知識、高技能,卻眼界低下、心胸狹隘,除了發財當官、過小日子別無一物,混同於庸衆,完全喪失了北大人應有的領袖群倫的精英素質;中國人發財致富了,如今已經可以走遍全世界,不幸,卻把中華民族的臉丟到了全世界——這些都是誰之過?衆多還保持着正義感的「紅二代」為他們先輩犧牲奉獻精神的失落痛心疾首,這又是誰之過?
1989之所以釀成巨禍,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共當時的治國理念根本錯誤——它不是法治,是基於階級鬥爭「學說」的「敵我二分」,和所謂「人民民主專政」,與法治水火不容。就此,我在2010年6月1、2、3、4日連載於《明報》的萬字長文〈不可持續的「拖」字訣治國〉中就曾詳述過,中共高層卻充耳不聞;去年5月間,我發表於《明報》的六四25周年的反思文章中又再次重複,現在終於有了結果,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做出了極其重要、極其關鍵的高層決策,決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當然並非僅僅是對我的意見的反應,更是時勢使然)。此次佔中的和平、柔性處理,背後沒有中共高層的支援是不可想像的,佔中人士應該對此有足夠的積極評價。
千萬不要以為,這個暫時讓人鬆一口氣的結果是「必然」會得到的!正如我在前幾篇文章中一再提醒的,中國體制內外改革派面對的極左新毛反動勢力至今仍然極為強大,他們一直在極力煽動不惜以暴力流血鎮壓香港佔中,一直在把中國所有的問題都歸咎於「西方反華勢力」的陰謀顛覆。事實上哪有什麼齊心一致、渾然一體的所謂「西方」?「西方」是個大雜燴,其中既有少數熱中於革命(「顛覆」)輸出的激進民粹民主派,更有如克里國務卿和總統奧巴馬這樣的負責任的理性主流派(奧巴馬在習奧中南海會見之後的記者會上明確表態:美國沒有支援香港佔中),極左新毛這種「集合名詞謬誤」是馬列主義意識形態二分性哲學思維方法無可救藥的痼疾,「人民」、「階級」、「黨」、「先鋒隊」、「國家」、「西方」等等等等,無一不是人為虛構,這些理論垃圾卻早已淪為極左勢力肆意打擊進步人士的暴政工具——以新崛起的文革式「兩報一刊」《紅旗文稿》、《環球時報》和《解放軍報》為核心的極左反改革輿論工具,前不久剛剛公然鼓吹過階級鬥爭和專政,最近又對全中國的基督徒發起了惡毒攻擊,《環球時報》竟然指基督徒為「除普世價值和憲政之外,美國用來扳倒中國的第三種武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白紙黑字,寫明中國人有宗教信仰自由啊,怎麽一夜之間,基督徒全都入了「漢奸」和「敵對勢力」之流了?我們不能不看到,雖然壞蛋們一個個被抓了,混蛋們卻還在大肆煽陰風點鬼火;中共的「兩桿子」,槍桿子腐敗驚人,筆桿子糊塗透頂,習李改革還能指望誰呢?高層「腦梗塞」應當說頗有起色,中層和基層「腸梗阻」卻積重難返,局面實在令人憂心啊!
汲取經驗教訓
佔中提出的政治訴求並沒有得到滿足,治本之道仍然毫無眉目,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再爆炸。香港和內地,全中國的有識之士都應該絞盡腦汁、集思廣益,通過廣泛的理性探討和自由辯論,找到一條根本性的解決辦法。
本人的初步建議已經在前面的4篇文章裏提出過了,下面再多說幾句。
那位因提出「歷史終結」論而得大名的法蘭西斯•福山最近頻繁發聲,批評美國政治制度的缺失,認為美國憲法設計過分的權力制衡導致政府能力低落,他主張把美國的總統制往英國議會制的方向改革。無獨有偶,台灣國民黨九合一選舉大敗之後,朱立倫提出的政改方案,也是主張台灣實行議會制。這些意見,都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同樣道理,我認為香港問題要想獲得根本解決,議會制應該是上選。兩院制議會,下院議員由全體選民普選,上院議員由功能組別選舉;特首由下院多數黨領袖出任,經上院多數和全國人大同意。這就根本消除了什麼「特首普選」的無謂爭拗,並且合情、合理、合法,幾乎無可辯駁。香港原本就是英國殖民地,英式制度,議會制因利乘便,有什麼理由延續當前這種不倫不類的亂政?佔中人士有志於治港,就去組黨、競選、爭取議會多數,有什麼不好?
內地的政改也類似:一方面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進法治建設,重點是建立公正、獨立、透明、專業化的司法體系,和自下而上逐級遞進的黨內民主選舉;另一方面,選擇部分縣和縣級市做試點,推行議會制改革。在目前情勢下,中共毋須擔心不能獲得議會多數,由此得到立法權和行政權,那不就是「黨的領導」嗎?而且是合理合法的領導,不是自封的、未經合法程式授權的領導。同時,所謂「黨政分開」、「黨大還是法大」等等無謂的爭論也就迎刃而解了。一個執政黨和「政」怎麼可能分開?分開了還是執「政」黨嗎?議會多數黨行使立法權和行政權,是黨政合一,不是、也不可能是黨政分開;是經過合法授權的依法執政,是憲政、法治約束下的「領導」亦即老「大」,不存在什麼「黨大法大」的問題。
「縣治則天下治」,全國近2600個縣治理好,中國就基本天下大定了;即便出點亂子,也不至於釀成全局性動盪。國內有政治抱負的激進人士,也不必天天在網上罵街、「絕望」了,去投身於縣市政改麼,看看自己究竟幾斤幾両;也讓大家看看,除了破壞性批評,你們是不是還有其他本事。
我認為,這個「中間突破」的政改思路,應該是完全可行的。
只要我們真正「解放思想、勇於實踐」,善於汲取全人類的思想精神財富,把過時、陳腐,用遠離實際的哲學思辨構造的極左意識形態丟到一邊去,改用企業家式的實踐精神、工具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方案,循序漸進,分步驟一個一個解決具體問題,中華民族的政治智慧難道就永遠找不到漸進改革的成功路徑?我不相信。
值此2015新年到來之際,謹以此文祝福香港,祝福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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