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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周三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到立法會啟動政改的第二輪諮詢,她剛開口,反對派議員便集體起立、撐傘、離席、退場。他們自我封閉,無意聽任何他們不想聽的東西,因此也不會知道他們將要錯過什麼。這是標準的所謂「身分政治」,是一個全球化的現象。這現象以前也發生過,上一次叫做「法西斯主義」,在今天的歐洲,這屬於右派,包括「新納粹主義」,在香港,我稱之為病態本土主義,都不是好東西。
反對派在政改當中,堅持特首普選一定要有自己的候選人,並且把這訴求美化為「國際標準」、「真普選」,聚焦於「公民提名」之上,不惜通過種種違法行動去爭取。我們要清楚,反對派這一訴求,與「國際標準」和「真普選」扯不上任何關係,更是一個徹頭徹尾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更不說這違反了《基本法》了。
恰恰相反,根據《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和「8•31」框架設計的,卻是一個合法、合理、合情,同時也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制度。它完全開放,全體市民都能依法參與;它不會保證誰一定能出線,或者誰一定不能出線,公平競爭;它制度中立,不偏不倚。
反對派說它門檻高,其實門檻高低,沒有客觀的標準,首先是技術上是否可行,是否就順利產生2至3名候選人。如答案是肯定的話,技術上就不算過高。更重要的是,這高門檻並非單獨用來卡反對派,它對建制派同樣適用。如果說余若薇難以拿到提名委員會過半數的票出閘當候選人,難道葉劉淑儀就會比她容易嗎?這制度對誰都是公平的。
有說提委會的組成就是偏袒。我們不妨細看基本法草擬時的有關討論,當時最熱烈提意見的是港方草委,他們最擔心的是「文革」再臨,社會主義吃掉資本主義。另一方面,資本家又害怕「公屋黨」人多勢眾,褔利主義會把他們「共產」。針對這些顧慮,便提出了「誰也吃不掉誰」、「均衡參與」的原則,體現為選舉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中的四大界別。這設計的意圖,正正就是防止偏袒。我們可以想像,將來能拿到提名委員會過600票出線的特首候選人,一定不會太親中,也不會太泛民,而是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較中間人物。
提委會防止中央影響力過大
均衡參與的思路是利益多元化,而不在人數多寡。人數多而利益劃一的話,很容易便會壓倒少數,吃掉少數。除非將來思路有變,不然的話,如有修改,方向不應該是擴大選民基礎。公司票的意思是要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把它改為董事票,因為家家公司的董事數目都不同,操作上固然有問題,更重要的是,它並非設計的原意。教育界於選民基礎擴大了之後,非教職選民大大增加,生態大大改變,已失原意。
說白了,提名委員會設計最初的重要考慮之一,是防止中央影響力過大。所以中央能操控提名委員會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對1200名各界有代表性的人物,更是莫大的人格侮辱。幸好,受侮辱的也均衡地包括了好幾百名有泛民傾向的委員。
中央最關注的,是特首一定要愛國愛港。很清楚,中央如真有反對派所說的神奇操控能力,它就毋須像現在那樣大聲疾呼,只要一聲令下,它不喜歡的人便都門也沒有。很明顯,均衡參與的設計所限,中央沒有這能力。
愛國愛港是基本資格審查
其實,愛國愛港不是政治審查,是基本資格審查。根據基本法規定,一個不愛國愛港的人,許多特首要做的事情都做不了。最起碼,他就職時也要發假誓。
香港不少人以為,特首和香港官員宣誓誓辭,列明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政府,與愛國愛港無關。要知道,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香港是中央政府之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這「兩制」是在「一國」之下;基本法是在《憲法》之下。兩者並非平起平坐,更加不是互不從屬。沒有國家憲法,特別是其中的第31條,就沒有香港基本法;沒有中央政府,也就沒有特區政府。因此,官員的誓辭並不表示他們毋須擁護國家憲法和效忠中國政府,恰恰相反,擁護國家憲法和效忠中國政府是隱含在其中的必然之義。所以聰明的反對派議員如黃毓民和梁國雄,都要想辦法迴避,笨蛋才自欺欺人的發假誓。
根據普選的設計,辨別特首候選人是否愛國愛港這重要任務,放在全部是港人的提名委員會委員身上。官方的說法這是中央對港人信任的又一體現,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制度上的制衡。中央首先要依靠如喬曉陽所說的香港市民「心中都有一把尺」,大不了是當這港人提委對愛國愛港各自標準的總和出了問題,產生了不愛國愛港的特首候選人時,中央才作介入。
說到底,所謂「真普選」是個不知所云的偽議題,而客觀而言,當前的方案,橫看豎看它都是符合國際標準的真普選。我們更需要的,是好普選。好普選的要求是十分清晰的,習近平主席最近已經說得很清楚:它一要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二要保持香港長期的繁榮和穩定;三要能使市民安居樂業。放在我們面前的政改方案是一個根據香港實際情况的好選舉。但是如反對派經常說:「魔鬼在細節中。」此刻我們要聚焦於這好普選方案的細節,把它逐步具體化為2017年的現實。
作者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編按:6名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將會一連6星期,在觀點版撰文討論政改,逢周一見報)
反對派在政改當中,堅持特首普選一定要有自己的候選人,並且把這訴求美化為「國際標準」、「真普選」,聚焦於「公民提名」之上,不惜通過種種違法行動去爭取。我們要清楚,反對派這一訴求,與「國際標準」和「真普選」扯不上任何關係,更是一個徹頭徹尾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更不說這違反了《基本法》了。
恰恰相反,根據《基本法》和人大決定和「8•31」框架設計的,卻是一個合法、合理、合情,同時也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制度。它完全開放,全體市民都能依法參與;它不會保證誰一定能出線,或者誰一定不能出線,公平競爭;它制度中立,不偏不倚。
反對派說它門檻高,其實門檻高低,沒有客觀的標準,首先是技術上是否可行,是否就順利產生2至3名候選人。如答案是肯定的話,技術上就不算過高。更重要的是,這高門檻並非單獨用來卡反對派,它對建制派同樣適用。如果說余若薇難以拿到提名委員會過半數的票出閘當候選人,難道葉劉淑儀就會比她容易嗎?這制度對誰都是公平的。
有說提委會的組成就是偏袒。我們不妨細看基本法草擬時的有關討論,當時最熱烈提意見的是港方草委,他們最擔心的是「文革」再臨,社會主義吃掉資本主義。另一方面,資本家又害怕「公屋黨」人多勢眾,褔利主義會把他們「共產」。針對這些顧慮,便提出了「誰也吃不掉誰」、「均衡參與」的原則,體現為選舉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中的四大界別。這設計的意圖,正正就是防止偏袒。我們可以想像,將來能拿到提名委員會過600票出線的特首候選人,一定不會太親中,也不會太泛民,而是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較中間人物。
提委會防止中央影響力過大
均衡參與的思路是利益多元化,而不在人數多寡。人數多而利益劃一的話,很容易便會壓倒少數,吃掉少數。除非將來思路有變,不然的話,如有修改,方向不應該是擴大選民基礎。公司票的意思是要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把它改為董事票,因為家家公司的董事數目都不同,操作上固然有問題,更重要的是,它並非設計的原意。教育界於選民基礎擴大了之後,非教職選民大大增加,生態大大改變,已失原意。
說白了,提名委員會設計最初的重要考慮之一,是防止中央影響力過大。所以中央能操控提名委員會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對1200名各界有代表性的人物,更是莫大的人格侮辱。幸好,受侮辱的也均衡地包括了好幾百名有泛民傾向的委員。
中央最關注的,是特首一定要愛國愛港。很清楚,中央如真有反對派所說的神奇操控能力,它就毋須像現在那樣大聲疾呼,只要一聲令下,它不喜歡的人便都門也沒有。很明顯,均衡參與的設計所限,中央沒有這能力。
愛國愛港是基本資格審查
其實,愛國愛港不是政治審查,是基本資格審查。根據基本法規定,一個不愛國愛港的人,許多特首要做的事情都做不了。最起碼,他就職時也要發假誓。
香港不少人以為,特首和香港官員宣誓誓辭,列明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政府,與愛國愛港無關。要知道,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香港是中央政府之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這「兩制」是在「一國」之下;基本法是在《憲法》之下。兩者並非平起平坐,更加不是互不從屬。沒有國家憲法,特別是其中的第31條,就沒有香港基本法;沒有中央政府,也就沒有特區政府。因此,官員的誓辭並不表示他們毋須擁護國家憲法和效忠中國政府,恰恰相反,擁護國家憲法和效忠中國政府是隱含在其中的必然之義。所以聰明的反對派議員如黃毓民和梁國雄,都要想辦法迴避,笨蛋才自欺欺人的發假誓。
根據普選的設計,辨別特首候選人是否愛國愛港這重要任務,放在全部是港人的提名委員會委員身上。官方的說法這是中央對港人信任的又一體現,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制度上的制衡。中央首先要依靠如喬曉陽所說的香港市民「心中都有一把尺」,大不了是當這港人提委對愛國愛港各自標準的總和出了問題,產生了不愛國愛港的特首候選人時,中央才作介入。
說到底,所謂「真普選」是個不知所云的偽議題,而客觀而言,當前的方案,橫看豎看它都是符合國際標準的真普選。我們更需要的,是好普選。好普選的要求是十分清晰的,習近平主席最近已經說得很清楚:它一要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二要保持香港長期的繁榮和穩定;三要能使市民安居樂業。放在我們面前的政改方案是一個根據香港實際情况的好選舉。但是如反對派經常說:「魔鬼在細節中。」此刻我們要聚焦於這好普選方案的細節,把它逐步具體化為2017年的現實。
作者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編按:6名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將會一連6星期,在觀點版撰文討論政改,逢周一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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