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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一國兩制中心誹謗案和解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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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09日 17:35
2015年01月09日 17: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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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擔任總裁的「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前年入稟高院指《壹週刊》一篇報道含誹謗內容,要求禁制對方繼續發布該篇報道及賠償損失。雙方其後達成和解,研究中心昨於高院宣讀聲明,接受《壹週刊》支付30萬1元以解決事件,並可獲得本案訟費。


賠30萬1元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的聲明指出,2013年8月8日出版的第1222期《壹週刊》內容嚴重失實,屬「虛假及惡意發布」,亦損害了原訴的名聲及良好信譽。聲明指該中心將繼續服務社會,並強調中心的所有研究,均是獨立及客觀地進行,歡迎公眾於適當時候監督其研究成果。本案被告分別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壹週刊》總編輯李志豪。


【案件編號:HCA24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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