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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向立法會提交《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即是2017年特首普選安排第二輪諮詢(下稱諮詢文件),可是泛民議員擺出懶得聆聽的態度,誓言否決政府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按8.31決定提出的政改方案。看來,泛民議員是橫下心與當局對抗,使政改方案無法通過,落實特首普選的機會微乎其微。政制原地踏步,不僅市民無緣一人一票選舉特首,管治無望改善,更因為普選落空是政治鬥爭的結果,則日後政治生態難免惡質化,管治困局必將更深重。香港會否因為政爭而加速沉淪,使人擔心不已。
提委會運作透明化
市民發揮監督作用
泛民不滿8.31決定,當局一度以提名委員會在組成與運作方面增加民主成分,爭取泛民不翻枱,繼續探討落實普選;特首梁振英在佔領行動期間,也說過可以研究提委會一些界別的公司票改為董事票等。不過,諮詢文件就提委會組成與選舉委員會比較,總人數1200人不變、四大界別38個組別不變,若要調整則有大堆困難,看來政府不會推動增加提委會組成的民主成分。昨日,官員承認曾經探討過例如漁農界撥出議席給婦女、青年等另組界別等,可是隨着佔領運動爆發,這調整的可能性已經消失。
近期,一些信息在坊間口耳相傳,表示佔領行動使中央更收緊普選安排,諮詢文件未就提委會組成增加民主成分,間接印證了傳聞的真確性。歷經一場大規模群衆運動之後,當局未以懷柔應對,反而取態更強硬,是否恰當,言人人殊;客觀上,政改方案更難通過、更難落實普選,似乎已是發展趨勢。
雖然少了提委會民主化這個賣點,但是官員推銷 8.31決定,仍然有空間達至一個公平、公正、有透明度和具競爭性的特首普選安排。諮詢文件建議提名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在委員推薦階段若有八分之一(150名)提委或更低門檻(例如100名提委),就可以提名一名參選人;按泛民在選委會可佔約200個席位,相信泛民人士成為參選人該不成問題。關鍵是委員會提名,按8.31決定規定,參選人須得過半數提委支持,並經過提委會提名才可以成為候選人。
林鄭月娥介紹諮詢文件時,表示提委會運作有透明度,並提供適當平台讓參選人有公平及充分機會向全體提名委員以至市民大衆解釋政綱理念,爭取支持;她又表示這些安排是希望把普選階段的高度競爭氛圍,以及市民的積極投入,提早在提名階段出現,云云。林鄭月娥所說,實際上要起到市民變相監督,或者說倒逼提委會的作用,使提委會的提名決定不至與市民的意志背道而馳,即是避免出現大多數市民支持的參選人,卻被提委會踢出局的局面。
這種提名程序設計的市民與提委會關係,理論上有可能出現監督倒逼效果。不過,提委會按市民意志提名,只是主觀良好願望,實際上若提委會不理會民意,自行其是,市民甚至政府也只能徒呼荷荷。因此,如何確立提委會運作透明度,以機制確定市民與提委會的連繫,例如要求提委會在投票提名前做民意調查,並以調查結果作為提名候選人的主要參考等,都可以增加市民對選舉公平、公正的信心。
同樣地,學者提出「白票守尾門」機制,是市民以另類方式監察特首普選,確保大多數市民不屬意的候選人不會當選特首。這個變相讓市民擁有否決特首候選人的權力,若提名程序沒有政治篩選情况下,這樣的否決權力沒有存在必要;按8.31決定的提委會組成,政治篩選昭然若揭,則白票守尾門就變成市民表達意志的其中一個渠道了。這個設計,也可使特首普選安排達至「雙認可」,即是候選人同獲中央認可與市民認可。
泛民不管三七二十一,只因為8.31決定,就杯葛諮詢和否決方案,是否足夠理性和負責任的做法,值得商榷。市民對提委會可能起到的監督倒逼作用、在一人一票選舉特首時可能起到的否決權作用,若有恰當安排,建立一定機制,在8.31決定的框架下也可以達至有較高民主程度的特首選舉安排。這是泛民需要思考的課題,而非封耳鎖目,不問情由地杯葛諮詢和否決方案。
口號湮沒普選
市民會不甘心
今次政改是接近兩年以來,泛民停留在講理念、喊口號狀態,公開所見未有嘗試尋求妥協;若泛民仍然堅持目前取態,則極可能出現朝野未有實質討論,政改就已泡湯的結果。不過,即使沒有公民提名,不等於沒有真正選擇的普選,即使按8.31決定框架,也還有達至最大程度民主普選的空間。因此,泛民對第二輪諮詢的取態,應該再三思。
民調結果顯示,市民對8.31決定,認為應該「袋住先」的一直佔多數,雖然未至具壓倒性優勢,但是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市民較多選擇政治現實;對此,泛民不能視而不見。事實上,若2017年未能落實普選特首,2020年也不能普選全部立法會議席,落實普選就會遙遙無期。若泛民未經努力在政治現實下尋求最大民主空間,則泛民應該向市民交代: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達至心目中的民主普選?採取杯葛和不合作是消極做法,不可能取得成果;唯有透過參與嘗試改變現狀,才是負責任做法,有機會推動民主進程。泛民應該改弦易轍,參與政改諮詢,對方案取捨再研議決定。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提委會運作透明化
市民發揮監督作用
泛民不滿8.31決定,當局一度以提名委員會在組成與運作方面增加民主成分,爭取泛民不翻枱,繼續探討落實普選;特首梁振英在佔領行動期間,也說過可以研究提委會一些界別的公司票改為董事票等。不過,諮詢文件就提委會組成與選舉委員會比較,總人數1200人不變、四大界別38個組別不變,若要調整則有大堆困難,看來政府不會推動增加提委會組成的民主成分。昨日,官員承認曾經探討過例如漁農界撥出議席給婦女、青年等另組界別等,可是隨着佔領運動爆發,這調整的可能性已經消失。
近期,一些信息在坊間口耳相傳,表示佔領行動使中央更收緊普選安排,諮詢文件未就提委會組成增加民主成分,間接印證了傳聞的真確性。歷經一場大規模群衆運動之後,當局未以懷柔應對,反而取態更強硬,是否恰當,言人人殊;客觀上,政改方案更難通過、更難落實普選,似乎已是發展趨勢。
雖然少了提委會民主化這個賣點,但是官員推銷 8.31決定,仍然有空間達至一個公平、公正、有透明度和具競爭性的特首普選安排。諮詢文件建議提名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在委員推薦階段若有八分之一(150名)提委或更低門檻(例如100名提委),就可以提名一名參選人;按泛民在選委會可佔約200個席位,相信泛民人士成為參選人該不成問題。關鍵是委員會提名,按8.31決定規定,參選人須得過半數提委支持,並經過提委會提名才可以成為候選人。
林鄭月娥介紹諮詢文件時,表示提委會運作有透明度,並提供適當平台讓參選人有公平及充分機會向全體提名委員以至市民大衆解釋政綱理念,爭取支持;她又表示這些安排是希望把普選階段的高度競爭氛圍,以及市民的積極投入,提早在提名階段出現,云云。林鄭月娥所說,實際上要起到市民變相監督,或者說倒逼提委會的作用,使提委會的提名決定不至與市民的意志背道而馳,即是避免出現大多數市民支持的參選人,卻被提委會踢出局的局面。
這種提名程序設計的市民與提委會關係,理論上有可能出現監督倒逼效果。不過,提委會按市民意志提名,只是主觀良好願望,實際上若提委會不理會民意,自行其是,市民甚至政府也只能徒呼荷荷。因此,如何確立提委會運作透明度,以機制確定市民與提委會的連繫,例如要求提委會在投票提名前做民意調查,並以調查結果作為提名候選人的主要參考等,都可以增加市民對選舉公平、公正的信心。
同樣地,學者提出「白票守尾門」機制,是市民以另類方式監察特首普選,確保大多數市民不屬意的候選人不會當選特首。這個變相讓市民擁有否決特首候選人的權力,若提名程序沒有政治篩選情况下,這樣的否決權力沒有存在必要;按8.31決定的提委會組成,政治篩選昭然若揭,則白票守尾門就變成市民表達意志的其中一個渠道了。這個設計,也可使特首普選安排達至「雙認可」,即是候選人同獲中央認可與市民認可。
泛民不管三七二十一,只因為8.31決定,就杯葛諮詢和否決方案,是否足夠理性和負責任的做法,值得商榷。市民對提委會可能起到的監督倒逼作用、在一人一票選舉特首時可能起到的否決權作用,若有恰當安排,建立一定機制,在8.31決定的框架下也可以達至有較高民主程度的特首選舉安排。這是泛民需要思考的課題,而非封耳鎖目,不問情由地杯葛諮詢和否決方案。
口號湮沒普選
市民會不甘心
今次政改是接近兩年以來,泛民停留在講理念、喊口號狀態,公開所見未有嘗試尋求妥協;若泛民仍然堅持目前取態,則極可能出現朝野未有實質討論,政改就已泡湯的結果。不過,即使沒有公民提名,不等於沒有真正選擇的普選,即使按8.31決定框架,也還有達至最大程度民主普選的空間。因此,泛民對第二輪諮詢的取態,應該再三思。
民調結果顯示,市民對8.31決定,認為應該「袋住先」的一直佔多數,雖然未至具壓倒性優勢,但是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市民較多選擇政治現實;對此,泛民不能視而不見。事實上,若2017年未能落實普選特首,2020年也不能普選全部立法會議席,落實普選就會遙遙無期。若泛民未經努力在政治現實下尋求最大民主空間,則泛民應該向市民交代: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達至心目中的民主普選?採取杯葛和不合作是消極做法,不可能取得成果;唯有透過參與嘗試改變現狀,才是負責任做法,有機會推動民主進程。泛民應該改弦易轍,參與政改諮詢,對方案取捨再研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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