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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佔領已完 報告沒實際意義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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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07日 06:35
2015年01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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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於《民情報告》沒有分析民意,只是採取「事件簿」方式,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稱,這是因為民情報告已沒有實際意義,只是「走程序」,對港府而言,不作總結或分析,可以避免麻煩及政治風波。他又說,如果是政府內部的民情分析報告,一定會對客觀及主觀政治狀况作分析,有更具體的總結。


國務院:人大決定效力不容置疑

民情報告不會影響中央政府對政改的決定,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昨日便稱,中央堅定支持香港依法推進民主發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符合香港實際情况,有利保持香港繁榮穩定,有利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發言人又指以破壞社會正常秩序的方式表達訴求不可取。


發言人強調中央政府了解香港社會各界對政制發展等問題的看法和意見,而特首提交民情報告,是基於對《基本法》負有的責任,向中央政府報告香港情况,是適當的做法。


劉兆佳解釋,港府當初提出民情報告,是為了讓學聯有下台階結束佔領行動,但佔領行動已完結,民情報告已沒實際意義,「政府答應了不可以不做,結果變成程序上需要」。劉兆佳強調,中央政府制訂政改政策時不止考慮香港民情,亦考慮到國家利益和安全問題,甚至看得比香港民主訴求更重要。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認為,政府在撰寫民情報告時顯得力有不逮,報告只有小學生的水平,可讀性和分析性不足。


陳祖為:不能引起多方討論

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稱,民情報告可以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如政府的報告般,全面涵蓋各種立場意見,另一種則是集中寫參與佔領主體人士的意見和訴求,現在不可以說報告沒有參考價值,但報告肯定未能引起多方討論。他又留意到,林鄭月娥在10月與學生對話時,曾提到人大8.31決定不是永遠適用,但民情報告沒有記錄這個立場,令他憂慮這立場會否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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