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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設仲裁法院在港提供服務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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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04日 12:00
2015年01月04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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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日在北京表示,國際司法機構常設仲裁法院建立框架,讓香港可處理其解決爭議程序,猶如對香港法律制度投下信心一票。

 

袁國強在協議和相關備忘錄簽署儀式上致辭,指香港擁有完善法律制度和豐富仲裁經驗,而且採用普通法,享有司法獨立和重視法治,絕對是國際仲裁的理想地點。

 

過去百多年,常設仲裁法院致力推動國家間採用仲裁和其他爭議解決方式,現已成為現代化、多元化的仲裁機構,無論處理公法或私法個案,均能滿足國際需求。

 

因亞洲服務需求增加,常設仲裁法院與亞洲各成員國簽訂協議,在亞洲不同地方提供解決爭議服務。今次協議和相關備忘錄將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袁國強感謝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協助。

 

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今日與常設仲裁法院秘書長雨果.漢斯.斯布勒斯簽署東道國協議,而袁國強則與斯布勒斯簽署相關行政安排備忘錄。

 

根據該協定和備忘錄,常設仲裁法院的解決爭議程序可在港進行,並獲設施和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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