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島半山衛城道唐樓活倫大廈的地契列明不得作酒吧食肆等行業,但酒牌局照樣批准酒牌申請,事後有關食肆更獲地政處豁免地契條款。有業主代表批評酒牌局和地政處的做法是「官商勾結」,考慮就地政處決定提出上訴,又指過去該大廈商舖未有屬食肆類別,自從食肆試業後,居民便受噪音及氣味困擾,擔心將來賣酒會引發治安問題。
噪音氣味擾民 業主質疑官商勾結
活倫大廈有多名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反對發酒牌予該食肆,酒牌局去年4月8日討論有關商舖的酒牌申請時,業主代表伍女士提出地契列明不准經營酒吧及食肆,當時酒牌局委員稱要對地契進一步考證核實。不過,伍發現當日下午酒牌局網頁上已顯示批出有關酒牌,更在5月收到地政處信件稱該食肆已申請豁免地契上的厭惡性行業條款。
業主代表其後找了多名區議員幫忙,地政處於9月25日去函回覆民建聯蕭嘉怡,稱已批准該商舖豁免地契條款,又提到酒牌局已同意對該食肆簽發為期12個月的酒牌,並已在賣酒時間上附加限制。上月酒牌局正式簽發酒牌予該食肆。
有份協助業主代表的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批評,酒牌局向一個地契明文禁止賣酒的商舖批出酒牌申請,地政處又批准該商舖豁免地契條款,令人質疑是官商勾結。伍女士稱,已向酒牌局提出上訴,一個月內會有上訴結果,她亦批評地政處批准豁免申請的決定不當,計劃追究。
地政:符規劃 食署:平衡商民利益
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回應本報查詢稱,去年4月尾收到有關單位的豁免許可證申請,地政處按程序處理,就反對意見徵詢有關政府部門,並由地區地政會議審批,經考慮申請用途符合現時規劃及政府部門意見,故批准該申請,並在9月簽發。地政處又指出,酒牌局的決定並非該處批准豁免的考慮因素。
食環署表示,酒牌局發牌時力求平衡合法商業活動與區內居民之間的利益,包括考慮處所的位置、結構、消防安全、衛生情况、是否適合賣酒,以及是否違反公眾利益等,而該申請由於已獲地政處批准可經營食肆,故在去年12月8日獲食環署簽發普通食肆牌照,酒牌局在12月10日簽發酒牌。
明報記者 周展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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