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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電(0002)昨日公布,更新與南方電網集團的多項持續關連交易協議,2015年向內地售電建議金額上限為35.5億元,比2014年首11個月的售電金額24.4億元回升了45%,回到2013年全年約34.7億元的水平。
料較去年增45% 返2013年水平
其中,售予內地的供電合同,2015年建議年度交易上限為2.58億元;懷集水電項目交易的年度上限為2.2億元;漾洱水電項目年度上限為5132萬元;防城港燃煤發電項目交易上限為29.4億元;而西村太陽能光電項目的交易上限則為8204萬元。除懷集項目交易上限低於2014年頭11個月售電金額之外,其餘售電項目的2015年上限都有所上調。
售產股份轉讓計劃失效
另一方面,中電同日宣布,原本於2014年4月以28.12億元出售中國天津及中國神木全部資產的股份轉讓計劃,根據協議,計劃包括須完成公司內部重組,但由於部分監管登記手續仍未完備,令內部重組工作未及於2014年12月31日的交易最後限期前完成,加上與買方並無另行協定延長完成股份轉讓日期的協議,故相關交易已確認失效。
由於中電已收取由買方支付約2.85億元的訂金,根據股份轉讓合同條款,中電須不帶利息退回訂金予買方,並且毋須承擔任何額外責任。而中電董事會認為,股份轉讓失效不會對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况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中電昨日股價曾微跌0.5%,最終收報67.25元,全日累計無升跌。
料較去年增45% 返2013年水平
其中,售予內地的供電合同,2015年建議年度交易上限為2.58億元;懷集水電項目交易的年度上限為2.2億元;漾洱水電項目年度上限為5132萬元;防城港燃煤發電項目交易上限為29.4億元;而西村太陽能光電項目的交易上限則為8204萬元。除懷集項目交易上限低於2014年頭11個月售電金額之外,其餘售電項目的2015年上限都有所上調。
售產股份轉讓計劃失效
另一方面,中電同日宣布,原本於2014年4月以28.12億元出售中國天津及中國神木全部資產的股份轉讓計劃,根據協議,計劃包括須完成公司內部重組,但由於部分監管登記手續仍未完備,令內部重組工作未及於2014年12月31日的交易最後限期前完成,加上與買方並無另行協定延長完成股份轉讓日期的協議,故相關交易已確認失效。
由於中電已收取由買方支付約2.85億元的訂金,根據股份轉讓合同條款,中電須不帶利息退回訂金予買方,並且毋須承擔任何額外責任。而中電董事會認為,股份轉讓失效不會對公司業務營運及財務狀况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中電昨日股價曾微跌0.5%,最終收報67.25元,全日累計無升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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