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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禁佳堅證券業務長青網文章

201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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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1月03日 06:35
2015年01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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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公布,小型券商佳堅證券無力將證券歸還客戶,已發限制通知書,禁止該公司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中獲發牌進行的所有受規管活動,成自去年莎利士堡證券「爆煲」,近兩年第2間遭證監發出限制通知書的證券行。


因無力將證券歸還客戶

證監會表示,該會接獲投訴指佳堅未能將客戶證券歸還予投訴人後,因而發出限制通知書;據初步調查顯示,佳堅不會有足夠資源將該等證券歸還予該投訴人,令其廉潔穩健及繼續持有牌照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嚴重質疑,因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向佳堅發限制通知書是可取做法,旨在保存該行及其客戶資產,並保障客戶及投資大眾利益。證監會又指,將繼續調查案件,並於適當時候進一步公布。據證監會資料,佳堅約有60名活躍客戶。


在2008年雷曼事件中,證監會亦曾因該行未能成功賣盤而破產,一度向雷曼旗下四間本港附屬公司發出限制通知書。至於2006到2007兩年間則屬高峰期,至少5間公司接獲限制通知書,令市場質疑券商操守,其中包括鴻運證券、大發證券及萬隆行證券等,指控大致為挪用客戶資產及偽造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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