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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義工違禁足令 沒收保釋金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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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31日 06:35
2014年12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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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佔旺禁制令案件被告之一、無業漢吳定邦涉本月初襲警,獲准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進入金鐘立法會一帶道路。但他前日黃昏於立法會與「長毛」梁國雄見面,隨即被捕,昨被押上法庭。他承認知悉違反禁足令,被沒收保釋金,並須繳付另一筆保釋金。


立會見長毛 離開即被捕

控方指被告吳定邦(38歲)於12月13日獲准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進入金鐘夏愨道、添華道、立法會道及添美道等地方,在該些位置轉車則可。本周一近7時,吳在立法會外的添美道出現,違反保釋條件。他向拘捕警員表示明白禁足令,稱剛從立法會離開。控方反對吳再獲保釋,要求還押他至明年1月27日,等候案件再訊。但吳的代表律師反對,指吳當時與「長毛」見面「傾嘢」,本想盡快離開,惟迅即被捕。律師指吳獲准保釋後一直遵守條件,沒參與示威或堵路,指今回違規乃無心之失。


裁判官下令沒收吳早前繳交的1000元保釋金,並下令他再付1000元保釋金。吳本須到旺角警署報到,但控方昨指警署近佔領區,吳的代表律師遂申請到深水埗警署報到獲准。案件將於明年1月27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4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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