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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人稱「四眼哥哥」的「學生前線」核心成員鄭錦滿,早前被指阻撓執達吏在旺角清場,雖獲保釋但被法庭下令禁足部分旺角區。鄭其後於聖誕日凌晨再次在旺角被捕,被控阻差辦公罪,昨被押到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指他違反禁足旺角的保釋條件,決定將他還押至明年1月14日再訊,其間他可直接向高院申請保釋。
稱到旺角乘車 官:唔可以搭地鐵?
於澳洲修讀會計的鄭錦滿(26歲)昨日毋須答辯。根據控罪,鄭於本月25日在旺角亞皆老街79號地下,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控方指當晚警方於亞皆老街實施人潮管制,並劃定某些路段不准進入,但被告無視警員多次警告,越過封鎖線衝出馬路,被警員制服時曾激烈反抗。
控方表示,若法庭准被告擔保,他有可能再次干犯類似案件。辯方反駁表示,有關保釋條件容許被告於旺角區轉車或搭車途經,裁判官吳重儀反問被告,「一定要去嗰度轉巴士,唔可以搭地鐵?」裁判官最終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TMCC4035/14】
稱到旺角乘車 官:唔可以搭地鐵?
於澳洲修讀會計的鄭錦滿(26歲)昨日毋須答辯。根據控罪,鄭於本月25日在旺角亞皆老街79號地下,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控方指當晚警方於亞皆老街實施人潮管制,並劃定某些路段不准進入,但被告無視警員多次警告,越過封鎖線衝出馬路,被警員制服時曾激烈反抗。
控方表示,若法庭准被告擔保,他有可能再次干犯類似案件。辯方反駁表示,有關保釋條件容許被告於旺角區轉車或搭車途經,裁判官吳重儀反問被告,「一定要去嗰度轉巴士,唔可以搭地鐵?」裁判官最終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TMCC4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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