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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中信(0267,前稱中信泰富)因曾「炒燶」外匯期權,涉嫌向公眾發布虛假及誤導性財務資料,證監會昨日公布,案件研訊程序於明年11月16日開始,預計聆訊需時30日,當事人為中國中信5名前執行董事,包括前主席榮智健及前董事總經理范鴻齡。
涉嫌發布虛假及誤導性資料
證監會表示,根據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主席夏正民法官指示,審裁處已預留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底止該段期間作聆訊之用;其他涉事的中國中信前執行董事分別為張立憲、李松興及周志賢。
中國中信及5名前執行董事早於2008年,公司在槓桿式外匯合約投資錄得巨額虧損,其後向公眾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况資料。證監會於今年9月表示,案件涉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277或298條的市場失當行為條例,同時在原訟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向中信及其5名前高層展開法律程序及研訊程序。
涉嫌發布虛假及誤導性資料
證監會表示,根據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主席夏正民法官指示,審裁處已預留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底止該段期間作聆訊之用;其他涉事的中國中信前執行董事分別為張立憲、李松興及周志賢。
中國中信及5名前執行董事早於2008年,公司在槓桿式外匯合約投資錄得巨額虧損,其後向公眾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况資料。證監會於今年9月表示,案件涉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SFO)第277或298條的市場失當行為條例,同時在原訟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向中信及其5名前高層展開法律程序及研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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