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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黃絲手機 反佔中男罰4000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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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12日 06:35
2014年12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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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反佔中無業漢今年10月初,在佔旺區與佔領學生爭執期間被拍攝,一怒下將拍攝者的手提電話擲到地上,早前經審訊被裁定刑事毁壞罪成,昨被判罰款2000元及向事主賠償2000元。


被告毛念麟(57歲)在庭上強調自己無罪, 又稱高院法官曾感謝他為國家及人民服務,他自己亦「對得起國家,對得起人民」。


稱對得起國家和人民

裁判官稱,由於被告不願意與感化官合作,感化官未能為他撰寫感化報告,判被告向事主賠償2000元及罰款2000

元。


根據案情,被告今年10月6日在佔旺區與佔領學生爭執,事主以手提電話拍攝,被告追問事主是否反佔中者,事主表示不是,被告遂搶去事主的手機並擲到地上。


【案件編號:KCCC37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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