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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以虛假資訊操控股價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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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10日 12:00
2014年12月10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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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現行證券規例和程序能有效處理虛假市場和資訊不公平發布的情況。聯交所密切監察上市公司股價,如發現個別股價因內幕消息造成不尋常波動,或有蓄意操縱市場活動,可暫停該股票的買賣,並要求有關公司澄清。

 

陳家強今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關注近年發生多宗有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失實股價敏感資料以操控股價。

 

他說,因應滬港通推行,香港證監會與中國證監會本年10月已就加強跨境監管和執法事宜訂立《諒解備忘錄》,訂明若香港或上海股票市場出現潛在或涉嫌失當行為,雙方將互相通報與風險和線索有關的信息和數據,就聯合調查作出承諾及制訂程序。

 

另外,若兩地同時發生失當行為,兩地會互相配合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為向受影響的投資者提供補償或賠償。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人不論身在何處,如向公眾披露虛假或誤導資料,誘使他人於香港進行證券交易,皆可構成市場失當行為及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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