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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板集資規模細 吸引力有限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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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08日 06:35
2014年12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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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創業板自1999年創辦以來,曾經一度發揮讓新創辦企業籌集資金的功能,但是在科網泡沫爆破後,加上具相當規模及具質素的創業板公司陸續轉主板,令創業板變質。發展到近年,創業板變成「啤殼工場」,製造「殼公司」的樂園。上市公司商會拋出建議,讓採納「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公司到創業板公司上市,無疑為創業板添出路。但是有投資者組織認為,企業能夠在創業板集資的規模較細,相信對「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吸引力有限。


譚紹興:公司未必願意過來上市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指出,若讓「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到創業板上市,問題不會太大,但是該等公司最終未必願意過來上市,原因是可供集資規模不大。况且創業板市場亦愈來愈多公司轉到主板上市。


他認為,就算容許「同股不同權」的美國市場內,最近亦已經有基金界質疑,採納「同股不同權」的上市公司不熱中做好對投資者透明度,在企業管治表現亦非太好。美國已經有趨勢如此,香港應該在上市企業管治架構,實行「同股同權」,會對投資者較大保障。


現在創業板總成交金額介乎4億至7億元,到11月底止,總市值約1830.9億元;期間上市集資的17間創業板公司,大概集資12.74億元,明顯較主板為少,比去年全年的31.83億元大減;上市後的公司總集資額則為99.17億元,則較去年全年多出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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