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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逾半器官取自死囚長青網文章

201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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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2月05日 06:35
2014年12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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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的器官移植長期依靠死囚。1984年10月9日,官方頒布《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允許醫療科研部門在一定的制約條件下,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者屍體器官。


官方稱獲同意方摘取

2005年,時任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首次公開承認中國的移植器官主要源於被處決的死刑犯。雖然官方一直聲稱,必須獲得死囚同意,才可在處決後摘取其器官。但實際操作上,在死者或家屬不知情的情况下摘取器官,這在中國幾乎是公開的秘密。為此,中國遭到國際社會嚴厲批評,受到巨大政治壓力,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生也不同程度上遭受國際同行的排斥與抵制。


據《鳳凰週刊》去年報道,有人根據衛生部官員提供的概率分析,在2000至2002年間,內地器官來源95%以上都是死刑犯,2008年後器官有60%左右來自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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