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海關提醒進出口界人士,明年1月1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新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制度)」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上周五出版的憲報刊載,明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涉及魚類、塑料、機械設備等30個貨物項目。 修訂表可在政府統計處網站下載,或致電該處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查詢熱線28771818索取。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