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陳健民﹕默默陪伴 期盼黎明長青網文章

2014年10月1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0月14日 06:35
2014年10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9月28日晚上,經歷了催淚彈攻擊後,學聯成員、佔中三子、陳日君樞機和一批泛民議員手牽手坐在公民廣場外等候警方拘捕。一批支持者坐在我們前面,說要守護「大台」,當中有幾位教牧同工,更多的是學生。他們無畏無懼,令人動容。


無畏無懼的,是更多在金鐘馬路上的學生和市民。29日凌晨,我累極睡在街上,忽然一聲巨響,又是另一輪進攻。我和學聯一位同學匆匆戴上眼罩,衝到最接近抗爭現場的分隔線,看着催淚彈無情地射入人群當中,他狠狠地爆了一句粗口。這個學生領袖除了有組織力,平日亦好讀書,曾參加過我中心的NGO實習計劃,對生命意義有深刻反思。我很感恩,在催淚彈霧籠罩我城的時候,能和他並肩守望。


我們一直主張抗爭要和平、不針對前線的執法者。我悲憤交煎,卻不想辱罵,只瞪着每一個在鐵馬前持盾的警員,但他們只是木無表情地戒備着,正眼也不看我們,卻顯然已疲態畢露。


是誰造成如此局面?是我們的政府、是我們不公平的制度,將市民和警員推到對立面!

佔中釀一年 和平漸生根

這場波瀾壯闊的佔領運動,是由學生罷課、重奪公民廣場觸發。坐在路上的抗爭者,大部分是年輕人;不少成年人亦是帶着保護學生的心境參與佔領。若說和平佔中有什麼貢獻,便是在過去一段日子在不同群體傳播非暴力的理念,結果當抗爭受到無情鎮壓時,群眾仍能堅持不以拳頭與辱罵還擊,活出愛與和平。


年輕人激發出來的全民抗爭,超越我們的想像。原來計劃在「十一」舉行的佔中,是一種被動的公民抗命:幾千人組成人鏈卧地等候被捕,以承受刑責作為控訴不公義制度的手段。但到了公民廣場,我目睹年輕人如何將之提升為 「進取型」的非暴力抗爭。以人群、鐵馬堵截警方清場,在短兵相接時高舉相手,避免衝突卻不後退。當佔領金鐘爆發後,年輕人的自發、自主性更是華麗綻放。


催淚彈之夜過後的清晨,我到活像災區的公民廣場走走,看着滿地都是人們在逃命時遺下的雨傘和雜物,心中慽然,就在此時,一群穿上手套的年輕人彎腰收拾垃圾的身影映入眼簾,還細心把垃圾分類,我心頭一熱,淚水再也止不住。原來我們一直低估了這些年輕人,原來只要他們相信,他們就願意付出。


政府總部外的旋形樓梯現在已變成「連儂牆」(Lennon Wall),彩色繽紛的post-it寫的是「初衷是愛」、「我要真普選」、「香港加油」等等,你會感到這個「雨傘廣場」就是年輕一代的夢想空間,每一個角落都在訴說他們對一個公平、民主、正義、關愛社會的期盼。


在大多數鐵馬佔據點,都有一群青年日夜守護。他們捱過胡椒噴霧和催淚彈而不後退,視固守這些「要塞」為保護佔領者的天職。拿不出他們信服的原因,相信任何撤走路障的呼籲都是徒然。


新世代領導 現世代支援

了解到這是一代年輕人的覺醒運動,「和平佔中」應該知所進退,讓學聯與學民思潮扮演更重要的領導角色。我們的糾察、醫療隊伍、義工及社工亦除下佔中標記,與其他民間團體的義工一起在佔領區默默為有需要的人服務。


有報道說,「和平佔中」曾響應社會賢達的呼籲,叫學生全面撤退。考慮到學生的安危和對市民生活的滋擾,我們的確曾與學生討論撤退的問題,並由佔中參與者實現承諾來對政府的冷漠無情及漠視民意作出最直接的指控,但大家最後都同意,除非政府能夠以行動化解當前的危機,佔中和學界都難以令市民撤離佔領區。學生更認為在毫無實質成果下撤離,公民社會將飽受挫折:如果遊行、示威、佔領都難以改變政府的看法,撤離後遺下的就只有「失敗主義」。


對這些問題的看法,我們或許與學生有些差別,但我們同意,如果此刻貿然束手就捕,大量佔領者卻仍堅守廣場,他們面對武力清場的風險更高。佔中三子認為有責任陪伴學生,留守在學界代表旁邊,隨時支援,共同進退。


時喜時憂 心情反覆

看着學生們承受重大的壓力,有時擔心他們會急於反擊,悲劇收場;有時看着他們創造出來的「雨傘廣埸」,又覺得要相信我們的下一代,不要拖他們後腿。政府取消對話後,大家都感到無奈。我勸同學先固守廣場,靜觀其變。我自己亦在學習如何在迷惘中保持安穩,讓心燈指引。


這個下午,和那位並肩作戰的同學暫時放下一切,吃久違了的雪糕和水果,談天說地,你不難發現,這些學運領袖都是常人,都記掛着家人和學業。


市民生活被打亂,根源是政商勾結的小圈子佔領了公權力。這個不公的制度,鑄造了麻木不仁的梁振英,成為通往公義、平等、關愛社會的最大「路障」。我們兩代人,顧慮不一,但初衷一致,希望以雨傘對抗獨裁,在煙霧圍城時仍叫世界看見港人的愛與和平。


作者是和平佔中發起人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論壇版文章以900字為限,讀者來函請以500字為限。電郵forum@mingpao.com,傳真﹕2898 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