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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監管仍需兩年 議員轟拖拉長青網文章

201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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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10月09日 06:35
2014年10月0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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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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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2年DR醫療集團注射「毒針」釀成4人送院,一死一變殘障,促使政府針對私營醫療機構規管作檢討,政府擬於今年年底就新的規管建議作諮詢。昨日再有女子在「日間中心」抽脂昏迷入院,政府消息人士稱,將來的規管針對抽脂這類高風險手術,須在受監管的日間中心進行,由諮詢至立法估計需一至兩年,其間會加強宣傳教育,但並無「捷徑」加快立法程序。


政府消息人士說,新規管建議將來的日間中心若做高風險手術,必須申請牌照及接受監管,否則屬違法。3種高風險情况包括麻醉風險、手術程序風險,以及病人本身的身體狀况。在新規管法例下,不管叫美容中心還是醫療中心,只要涉及任何一種高風險程序便須受法例監管。


日後涉麻醉等風險須領牌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醫生譴責政府做事「拖拖拉拉」,他指DR醫療集團奪命事故至今,已先後再多兩宗抽脂時致命及昏迷個案,但政府的規管建議文件仍「攤在辦公桌上」,「遲遲唔拎出嚟諮詢」,他批評政府不負責任,令市民身陷險境。


衛署6個案交警跟進

衛生署自2012年10月起巡查了71間宣傳美容注射程序的公司。而在過去3年,署方共將6宗美容中心懷疑涉及非法行醫的個案轉介警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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