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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集會未通知 警表遺憾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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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26日 12:00
2014年09月26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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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昨日有團體未依法通知警方即進行遊行和集會活動,警方對此表示遺憾,呼籲公眾守法,和平表達意見。

 

警方表示,昨日得悉遊行和集會計劃後,已主動聯絡主辦單位,勸喻對方依法通報,以便安排,可惜一直沒收到有關通知。

 

遊行人士其後由添馬公園遊行至禮賓府,到花園道近下亞厘畢道時,部分人企圖衝出馬路。對此,警方多次發出勸喻和警告,並與有關人士即場協商,安排適合路線,讓他們繼續前往禮賓府東閘外集會。因集會未經批准,警方呼籲他們盡快和平散去。

 

事實上,該團體前日在中區一帶遊行,也沒有按法例事先通知警方,對其再次違例,警方表示遺憾,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警方重申尊重言論和集會自由,但執法者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必須遵守法律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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