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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前控告至少14社運人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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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21日 21:35
2014年09月21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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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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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昨日落案起訴14名6月6日及6月13日參與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集會的示威者,多人被控「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等罪,另有人被控「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社運界則統計最少有19人被起訴。被捕者中,部分曾表明會參加佔中,或正籌辦大專罷課。被起訴者之一土地正義聯盟成員何潔泓批評警方的行動是有意恫嚇抗爭者,不要參與佔中及公民抗命行動。


警方強調,採取任何執法行動均基於被捕者的違法行為,絕無任何政治考慮或與其他任何可能發生的公眾活動有關。今次是回歸後警方較大規模的起訴行動之一,據民陣紀錄,2011年七一遊行後,兩批示威者留守街頭抗議,一批青年及社民連成員在干諾道中靜坐,警方於該次集會起訴19人。


社運界稱至少19人被起訴

綜合社運界消息,昨日有19人因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集會被控觸犯「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罪。當中以社民連黃浩銘控罪最多,共被控「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及「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執法人員」3項罪名,他昨日在家中被警員帶到沙田警署,他質疑警方行動有政治目的。另社運人士周諾恒被控「違反行政指令」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


何潔泓指不影響參與佔中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葉寶琳被控於6月6日集會,「違反規限進入立法會人士行為的行政指令」罪,昨日與土地正義聯盟成員周豁然、何潔泓,和正在籌辦罷課的廿一世紀少年成員朱偉聰等到中區警署,接到起訴書。何潔泓說,警方行動不會影響他們參與佔中相關行動,指「如果(被)嚇怕的話便中了他們的計」。


警方發言人只證實,就6月6日及6月13日參與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集會共起訴14名男女,當中12人涉及6月13日的集會,2人涉及6月6日的集會,1人同時涉及兩天的集會。


他們分別被控「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執法人員」和「違反規限進入立法會人士行為的行政指令」罪,有兩人涉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被控「非法集結」者,大部分9月25日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一名涉及6月13日集會而被控的15歲的黃姓青年,因在網上流傳有關衝擊立法會的指南,被落案控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下月8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至於早前報稱在警車上被打的社民連成員黃永志,則沒有被起訴。


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說,被捕者在集會中都是以和平方法抗爭,部分更在集會主動維持秩序及要求其他集會人士不要衝擊,對政府在這個時間拘捕他們感到驚訝。他指出,被捕者當中不少是佔中的積極參與者,警方行動或對其他佔中參加者產生威脅作用,但相信絕大部分參加佔中的人已準備好承受刑責,行動對佔中不會有很大影響。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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