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台灣餿水油(本港稱為廢食油)製品進口的情况,隨着前日食物安全中心的公布,才較為明朗,但是與餿水油相關食品究竟有多少、市民吃了多久,當局仍然說不出個所以然。更令人擔憂的是,政府部門對餿水油問題的認知,似乎仍然停留在完善追蹤機制階段,至今都仍未聚焦廢食油回收、提煉、認證、出口到進口再包裝等環節,本港並無適當監管,使廢食油重新走進食物鏈,製成食品,吃進了市民的腸胃。政府失職,市民受害,亡羊補牢,除了在下游完善追蹤機制,政府更應該在源頭規定經營廢食油回收和食油包裝都要領牌,以確保品質,保障市民健康。
公布餿水油資料
食安中心後知後覺
台灣餿水油事件揭發逾一星期之後,食安中心才公布本港有6個進口商、383個「下游」商號涉及台灣強冠生產的豬油,勒令封存和銷毀,不得再使用,否則要負上刑事責任。不過,據知這些資料,食安中心在上周四(11日)已經從台灣方面知曉,未即時公布,是後知後覺。食環署官員雖然解釋已呼籲市民停用相關產品,不過,當局不公布哪些商號涉及強冠產品,市民根本無法判別,事實上,澳門較本港早兩三日公布,本港與澳門情况相若,為何澳門能、本港不能,政府有必要解釋。
台灣方面,涉及強冠餿水油的數量約370公噸,受影響廠家、商號超過1200家;本港查明涉及強冠的廢食油約有500公噸,較台灣更多,但是政府公布受影響「下游」商號只有380多家,而封存僅約50公噸。從廢食油數量而言,本港涉及的商號較台灣少那麼多,有點不合常理,無論是名單不完整或商號使用廢食油製成了大量食品,結果都是使市民承受風險。政府應作更多交代,使市民安心。
政府官員就廢食油事件,承認有需要亡羊補牢,不過,探討思維傾向改善追蹤機制,未反映問題的全面情况。檢視今次台灣強冠餿水油,源頭始於本港,據知部分廢食油在回收之後,經過一定加工,運往台灣由強冠提煉,製成豬油,然後運回本港,經進口商供應給分銷商和商號,其中還可能涉及再包裝等情况。因此,廢食油事態絕非揭發之後及時追蹤、以減少負面影響那麼簡單,而是從源頭堵截,防止廢食油重新走進食物鏈的問題。在食安中心的角度,事後追蹤、及時聯繫業界(包括假日不至斷絕聯絡而延誤調查)等,是他們可以掌握的應對步驟,若事態源頭始於廢食油回收,食安中心無緣置喙,那是環境局的事。
廢食油回收有問題,在業界是公開秘密。近日,有業界人士在電台節目表示,廢食油本應製作生化柴油,8年來廢食油回收成本上升了3倍,但是仍有商人以高於三四成價錢向食肆回收廢食油,質疑如此高成本「好難賺到錢」;加上一般食肆不會過問回收商怎樣處理廢食油,不排除有人將廢食油加工後並非做生化柴油,而是當食油出口賺取更高利潤。另外,本港對豬油出口並無特別規定,根據統計處數字,今年1月至7月,本港共出口約43噸豬油到台灣,不過,台灣的數字顯示,涉及此事的「金寶運」公司,今年3月至5月,共計輸出約87噸聲稱為「食用豬油」的工業豬油給台灣強冠企業。
因此,除了廢食油去向成疑,本港不掌握豬油出口情况,使得這樁重大食物安全事故發生之後,食安中心完全處於被動,未能知道問題的廣度和深度,即使食安中心收到台灣當局通報的資料,還是遲遲才公布,相信與此有很大關係。
前年內地爆發地溝油事件之後,去年3月,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曾經提出議案,「促請政府杜絕『地溝油』,並牽頭支持生化柴油」,議案獲通過,促請政府設立監管廢食油回收登記及追蹤制度,及可食用油製造、銷售等發牌制度,但是議案沒有約束力,政府亦無跟進。今次台灣餿水油事件,說明無論是稱為地溝油、餿水油或廢食油,這些不適宜食用的問題油是跨地域問題,無遠弗屆,以為來自內地的可能性較高,香港卻成為台灣餿水油的供應地,而且是台灣與本港商家「合作」的產品。事態說明目前的監管制度,廢食油重回食物鏈防不勝防。
環境局食衛局應會商
監管廢食油回收產品
近日就台灣餿水油事件,記者詢問環境局長黃錦星,他說,「在目前本港的狀况,這些物料(廢食油)有沒有在本地食用,我們了解是沒有這狀况的。」黃錦星是主管廢食油回收的官員,他對廢食油的認知完全在狀况外,這般景况,政府的政策不可能對頭。市民已經不知道吃了多少廢食油產品,也不知道吃了多久,為何如此?黃錦星對事態的認知,就是答案。
台灣餿水油事件反映本港對回收廢食油的監管不足,已經使包括品質保證、認證制度等「金漆招牌」蒙污,政府各部門不能再各自為政,起碼食物及衛生局、環境局應該舉行跨部門會議,研議全面監管回收廢食油以至提煉、認證、出口到進口再包裝等環節,強制領牌經營,從源頭做起應對問題,才可以杜絕廢食油回到食物鏈,影響市民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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