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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貿易公司「金寶運」涉竄改豬油用途,由本來油廠出售單據寫明「只可用作動物飼料」,轉售予台灣強冠單據上卻變成「適宜人類食用」。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本港對入口貨品管制嚴、出口管制寬鬆,加上向「金寶運」入貨的買家「強冠」身處台灣,針對本港境內買賣的《商品說明條例》並不適用,不排除查到最後,「金寶運」可能不涉任何犯罪行為或刑責。
對於「金寶運」是否涉犯罪、干犯何種條例,食物安全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昨一律以「尚在調查中」為由,故未能回答傳媒,他僅表示現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會循刑事方向調查。對此,湯家驊分析指出,由於購入被擅改用途豬油的買家屬台灣企業,目的為保障香港買家、消費者的《商品說明條例》並不適用,必須待台灣方面有人提出起訴,才能根據台灣當地法例舉證、檢控。
湯估計,就算台灣當局有力舉證「金寶運」涉欺詐行為,一般情况下亦只能循民事訴訟,不涉刑責;加上台灣奉行「成文法」,若當地現時沒有清晰法例訂明入口貨品涉虛假聲稱是否犯罪,難令「金寶運」入罪。
對於「金寶運」是否涉犯罪、干犯何種條例,食物安全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昨一律以「尚在調查中」為由,故未能回答傳媒,他僅表示現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會循刑事方向調查。對此,湯家驊分析指出,由於購入被擅改用途豬油的買家屬台灣企業,目的為保障香港買家、消費者的《商品說明條例》並不適用,必須待台灣方面有人提出起訴,才能根據台灣當地法例舉證、檢控。
湯估計,就算台灣當局有力舉證「金寶運」涉欺詐行為,一般情况下亦只能循民事訴訟,不涉刑責;加上台灣奉行「成文法」,若當地現時沒有清晰法例訂明入口貨品涉虛假聲稱是否犯罪,難令「金寶運」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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