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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婦打尖捱罵 傘戳孕婦肚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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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04日 21:35
2014年09月0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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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女遊客來港交保險費期間「打尖」,引起在場排隊一名的本港孕婦不滿,叫女遊客「返大陸」及以手機拍片,女遊客隨即用雨傘刺向孕婦的肚皮,孕婦感痛楚送院。女遊客昨承認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斥她行為愚蠢,但認為孕婦拍片舉動亦屬冒犯,故判被告罰款1000元。裁判官指中港兩地文化各有不同,認為兩地市民應尊重彼此文化。


案發於今年7月26日中午,懷孕6個月的馮姓女事主於尖沙嘴英國保誠保險大樓8樓排隊等候繳付保險費,被告謝巧玲(35歲)突然插隊,二人頓起爭執,其間事主用手機拍攝短片,被告見狀用雨傘刺事主的肚皮,其後有人報警,事主送院後發現肚皮紅腫,但沒有大礙。


辯方透露,被告已婚並育有8歲女兒,於深圳任職保險客戶服務經理,因本案已滯留香港近1個月,令她無法見客,可能會失去工作。她案發後已感悔意,並透過代表律師向事主致歉。惟辯方指出,事主案發時大叫被告「返大陸」,屬挑釁性說話,才令被告衝動犯案,事後她已被丈夫「批判」,叫她以後要控制情緒。被告現已汲取教訓,承諾永不再犯。


稱因被叫「返大陸」感冒犯 官籲互相尊重

暫委裁判官水佳麗指出,不少人認為中港融合困難,因為「內地有內地的文化,香港有香港的文化」,例如港人自小被教導要排隊,故被告的插隊行為引起港人反感,但她認為「香港人及內地人應尊重當地文化」。裁判官指被告襲擊孕婦本應判監,但考慮被告已深切反省,而事主案發時的拍片舉動亦屬冒犯行為,故體諒被告情况,判她罰款了事,但裁判官強調,出手打人是最愚蠢的行為。


【案件編號:KCCC28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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