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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籲中秋勿煲蠟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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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01日 12:00
2014年09月0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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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呼籲市民,歡度中秋須保持地方整潔,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

 

該署將於9月7至8日,即農曆8月14日和15日,在轄下場地,包括公園、泳灘和燒烤場地等加強巡邏,調配額外員工當值,對亂拋垃圾、煲蠟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上述期間每晚7時至午夜12時,市民可致電熱線2414 5555舉報有關違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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