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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用「守前門」方案原因長青網文章

2014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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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9月01日 06:35
2014年09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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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教授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

“編按﹕隨着人大常委會昨午就特首普選的產生方法定下框架,《明報》即邀請在政治上有影響力及代表不同政治光譜的5名社會人士,撰文及口述分析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意義,以及對日後香港政治發展的影響。(5篇文章小題及部分大題由編輯所擬)”


人大決定採納高門檻的提名模式,讓「泛民」沒有機會「出閘」。去年以來,中央政府一再強調,不「愛國愛港」而「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成為特首。


人大體現近乎零風險普選模式

在普選討論的初期,我曾經提出「守尾門」的方案(如果最後普選出中央認為不可接受的人,中央可拒絕任命),現在中央決定採用的是「守前門」的方案,原因應該就是李飛談到的「憲制危機」的風險——即普選產生出非「愛國愛港」人士而中央拒絕任命。人大決定所體現的是一種近乎「零風險」的普選模式。弔詭的是,「零風險」的方案在立法會得到通過的機會也近乎零,因為方案把「與中央對抗」人士「篩選」和排除,而「泛民」的訴求正是反對「篩選」。


市民可於下屆立會選舉表態

這次人大決定訂立的普選框架不單適用於2017年的特首普選,還適用於其後的普選,所以,在這次政改被否決後,如要在2022年或2027年實現特首普選,仍須符合這次人大決定(除非日後人大予以修改)。


這個框架下的普選能否實現,最終決定於香港全體選民的意願,因為如果很多市民希望實現這方案(以選出中央和香港市民雙方都支持和信任的特首),他們可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給支持這方案的候選人,從而導致立法會有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這普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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