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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應盡快寄回物業申報表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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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31日 12:00
2014年08月3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差餉物業估價署提醒收到物業詳情申報表的差餉和地租繳納人,應盡快填妥並交回申報表,也可使用「電子表格」填報。

 

該署已發出約30萬份表格,收集物業租金和租賃資料,以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

 

若不能依時交回表格,須以書面申請延期,陳述失實和拒絕填報皆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25,000元和10,000元,另加相當於少收差餉和地租三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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