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3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差餉物業估價署提醒收到物業詳情申報表的差餉和地租繳納人,應盡快填妥並交回申報表,也可使用「電子表格」填報。 該署已發出約30萬份表格,收集物業租金和租賃資料,以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 若不能依時交回表格,須以書面申請延期,陳述失實和拒絕填報皆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25,000元和10,000元,另加相當於少收差餉和地租三倍的罰款。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