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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官廖柏嘉:「愛國」難正確定義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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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27日 06:35
2014年08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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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David Neuberger)(圖)昨日在香港外國記者會演講,談及《白皮書》提及法官要愛國的條件,他指出,法官要愛國是前設,無論是英國或香港的法官宣誓都有效忠政府條文,但最重要是法官不偏不倚維持獨立的判斷,保護司法機關免受行政機關影響。他又說,對香港目前司法機關有信心。廖柏嘉指,三權分立是維持司法獨立的關鍵,法官的絕對獨立、毋須懼怕因作出不受歡迎裁決而被免職,對維持法治十分重要。


指法官應獨立判斷 不受行政影響

他主動提及近日社會對一國兩制白皮書的討論,當中應否規範法官要愛國的條件備受爭議。他引用英國一班法官因電郵地址的檔名是「gov.uk」而爭拗法官到底是獨立抑或從屬行政機關。他指出,檔名中的「政府」縮寫可以指行政機關,但同時可指包含司法機關等三權的政府。他說「文字是狡猾的」(words are slippery),重要的是法官不偏不倚維持獨立判斷。


他補充,法官在宣誓時被期許要愛國(expected to be patriotic),英國的法官需要宣誓效忠英女皇及國家主權,香港特區的法官亦同樣要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他形容自己雖對國家負責,但對自由可能隨時受威脅有警剔,(enthusiastically subscribe to the nation that the price of liberty is eternal vigilance)並指法官最重要的是保護司法機關免受行政機關影響。他又相信,沒有人能為白皮書中的「愛國」、「治港者」等字眼作絕對正確定義。


廖柏嘉強調,對香港的司法制度有絕對信心,目前未見到有司法獨立被削弱情况,若有此情况出現,會主動發聲或作請辭行動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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