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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莉莉﹕與「物」並存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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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23日 06:35
2014年08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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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鐵路軌內有唐狗被直通車撞死一事真讓人看着就憤怒。不論是處理事件,交代事件都繪出當下的荒謬,尤其以「異物」二字形容狗隻。港鐵以速度為目標,所以必須排除妨礙速度的因素,甚至將擁有生命的狗隻排除,我真的無法理解這麼冷血的行為。


我們除了要求港鐵交代事情,更重要的是着重於改善現時社會對待動物的方式。單單的交代無助於動物受到尊重和其生命受到保障。


在城市中,對於動物的設施彷彿只能夠達到放置糞便垃圾筒在路旁和建立一兩個動物公園。現時在香港要把動物帶到離家較遠的地方是很困難的。第556B章《香港鐵路附例》第4A條註明不得將車輛、動物等帶過鐵路處,最高處罰為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而第28條亦註明鐵路處所禁止動物進入,最高處罰為罰款$2000;而巴士亦寫明除陪同失明人士乘車的引路犬外,其餘動物不可攜帶進車,最高可處罰款$3000及監禁6個月。


在這個年代,難道能夠容納寵物的只有的士和私家車嗎?在上星期,帶同家中的小狗入長洲之時,一甫進乘船的大堂,服務員立即前來叫我帶同狗隻先離開大堂,在路旁等候。服務員亦告知購票要在門外的購票處購買,門外的購票員說待會登船需帶同狗隻以「貨物」通道登船。


我認知中視小狗為寵物,亦會視之為朋友,但當下的現實告知我其為「貨物」。後來,年年加價,貪得無厭的港鐵稱之為「異物」。完全顛倒的世代中,連認知也無可倖免地進入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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