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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星香港開業無期 再售3機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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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23日 06:35
2014年08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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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成立兩年半、卻仍無法取得政府許可正式營運,捷星香港昨日宣布將再度出售3架A320飛機以減省成本,買家為中國一家飛機租賃公司。捷星香港行政總裁劉仲威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審批程序較預期需時,眼見廉航市場迅速發展「卻只能痛失機會」。劉說雖然捷星仍未能登陸香港,但已逼使本地同業推出平價機票(見另文)。


自4月出售3架A320以來,這是捷星香港第二次宣布出售飛機。出售完成後,捷星的機隊目前僅剩3架A320。劉仲威表示,出售飛機只是「短暫性的機隊優化」,不會影響一旦通過香港政府審批,即可迅速投入服務。在內地尋得買家,他表示主要是因為內地的航空業發展迅速,對飛機的需求很大,因此可獲得滿意的作價,而目前捷星香港的財務狀况穩健。


只餘下3飛機 獲牌仍可即開業

捷星香港分別於2012年7月和2013年8月提交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和空運牌照的申請,在提交後者的申請時,受到本港四家航空公司一直反對。


國泰(0293)反對的重點是捷星香港由澳洲捷星集團控制,不符合基本法關於「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的規定。


對於捷星香港的發牌時間為何一推再推,早前運房局解釋稱「正在檢討指定航空公司制度,不可審批任何新航空公司的申請」。但本報翻查資料,運房局長張炳良今年4月初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曾簡單提及「有關覆檢已完成」。本報就檢討結果諮詢運房局,發言人稱有關制度按照基本法進行「微調」後,在審批申請者是否符合「在香港註冊並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的要求時所考慮的具體因素更為清晰,並稱已經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和資料」。


強調不受「澳洲捷星控制」

劉仲威稱捷星香港已按照制度檢討之後的要求,提交有關資料證明公司主要營業地為香港。他重申捷星香港的所有重大決定,均由捷星香港董事會負責,不存在「被澳洲捷星集團控制」的現象,希望公開聆訊可以盡快提上議程。運房局則表示目前正按有關規例及程序處理申請,但公開聆訊時間表「仍有待確定」。


學者﹕政府應速表態

理大物流及航運學系講師黃治中表示,捷星香港申請牌照是政府第一次遇到需要定義「主要營業地」概念,「政府裏外不是人,無論出什麽結論都不能皆大歡喜,不如就採用拖字訣。」他認為檢討已完成,政府應速表態,比現在懸而不決要好」。


明報記者 魏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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