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委託香港大學研究團隊,進行「香港退休保障的未來發展」研究計劃的報告(下稱研究報告),建議政府設立老年金,市民年屆65歲就有領取的權利,這個報告與建議,將重新掀起設立退休保障計劃的辯論。全民退保的永恆爭議是「誰付鈔、誰受惠」的問題,在香港已經討論了約40年,現在備受詬病的強積金計劃,就是上世紀90年代一次討論的產物;今次舊事重提,各方能否達成共識,徹底解決全民退休保障安排,由於涉及不同階層和不同年齡組別等等切身利益,可預見困難絕對不能小覷。
建議開徵薪俸老年稅
僱主僱員都要承擔
本港人口老化,增加的老年人口,耆老(75歲以上)所佔比例愈來愈大,研究報告指出,現時65歲及以上的100萬長者,其中18萬倚靠綜援過活,其餘42萬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按政府制定的入息中位數的一半為「貧窮線」的定義,2012年本港長者之中,每3個就有1個生活在貧窮線之下。另外,未來10年是「戰後嬰兒」退休高峰期,這一年齡組別的人士,大多從事製造業及低技術服務業,收入偏低儲蓄有限,退休時可領取的強積金,一般估計不逾50萬元,因此,未來10年,他們對老年生活保障有殷切需求。
未來30年,老年人口持續增加,其中數以百萬計經濟財政拮据,缺乏足夠能力應付退休生活,政府與社會絕對不能漠視,推動落實全民退休保障,讓貧困長者有固定資源過起碼的生活,基本上做到老有所養,是各方的責任,特別是香港已經晉身富裕社會,若大量長者惶惶不可終日,為生活掙扎,這是很大的諷刺。
研究報告建議政府設立的老年金,市民年滿65歲就可以領取,每月3000元,資金來源方面,政府除了一筆過注資500億元作為種子基金,並把現在用於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及長者綜援中標準金額的開支撥入;另外,報告建議引入「薪俸老年稅」(payroll old age tax),僱主和僱員按僱員薪金數額,分3級累進繳付稅款。
全民退休保障最敏感的資金來源,初步看來,老年金以徵稅方式匯集,來源十分穩定,而且具持續性;由於薪俸老年稅透過現行稅務系統或強積金供款制度徵收,行政費用應可減至最低。因此,老年金資金來源簡單明確,可操作性高。至於未建議增加利得稅、調撥強積金供款等,相信是為了減少爭議和阻力。
歷來本港只有小部分人納稅,以2011/12課稅年度為例,納稅人口僅163萬,佔全港360萬工作人口45%,當中80%薪俸稅收入來自20萬人,即相當於360萬工作人口的5%。其餘55%工作人口、約200 萬人毋須繳稅。即是說,除了政府的部分,薪俸老年稅基本上由僱主和僱員承擔,納稅打工仔和中小企業最受影響,接下來的討論中,他們必然提出異議。
公司利得稅不納入為老年金資金來源,固然可以避免商界反彈,不過,責任承擔不患寡而患不均,若中小企業要挹注老年金,而年賺億計、十億以至百億計的大商家,卻毋須為這項全民計劃作出較大的貢獻,將會成為爭議點。研究報告排除利得稅與老年金的關係,或許有點輕率,思慮未夠周全。
是否審查都有問題
應以助有需要長者為主軸
老年金建議的另一個爭議點,相信會是市民毋須資產審查,只要年屆65歲,每月就可以領取3000元。歷來,社會上有較大共識,就是資源有限,應該用於協助有需要的人,不過,這個共識建基於扶貧、社會安全網的概念,而退休保障則涉及全民,若排拒有一定資產者,則老年金就成為另一個扶貧項目,而非全民退休保障計劃;另外,老年金若有資產審查,即是並非市民權利,就會出現掙錢較多市民負擔貧困市民退休生活的局面,會否打擊市民納稅的積極性,值得注意。
研究報告有觸及這一點,認為可參考澳洲和瑞典的做法,即符合領取老年金的長者,若收入和資產超過特定界限(達到相當高的數額),他們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權利。港大研究團隊發現,生果金自1973年推行以來,無論金額多少,總有一成多合資格長者沒有領取,因而認為老年金是否設立審查機制,對整體財政影響不大。有沒有審查機制,會牽動納稅取態和富人領老年金而衍生的矛盾,可見全民退休保障涉及利益之錯綜複雜,探討具體細節就會暴露出來。總體而言,老年金仍應以幫助有需要長者為主軸,宜制訂機制,讓不需要者勿佔用有限資源,使老年金的資源更集中,發揮更大效用。
老年金建議即使穩定可行,不過據研究顯示,按建議的財政安排,老年金到2042年也會基本上「乾塘」,要另外安排資源才可以持續,而屆時65歲以上長者人數估計增至256萬,情况確切反映退休保障問題之之嚴峻。28年之後的事,只要全民退休保障開了頭,屆時自有解決的智慧,若今次退休保障計劃仍然不了了之,也就沒有「乾塘」的問題,但是香港老年化及全民退休保障的問題是不會消失的。因此,一個現實抉擇擺在全民面前,誰也躲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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