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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抱跳水亡 政協賠480萬獲判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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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14日 06:35
2014年08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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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佛山市一名政協委員在水庫想與一名不認識的妙齡女子開玩笑,忽然抱着她跳進水裏,誰知女子不會游泳,當場溺斃。這名政協委員事後向死者家人賠償480萬港元後,被「輕判」入獄1年半,引起網民熱議。


互不相識 遊水庫突攬女腰跳水

《新快報》報道,佛山市政協委員何×鋒去年10月16日到廣州增城百花林水庫遊玩時,偶遇年輕女子李×後,想和她開個玩笑,便從後熊抱着李的腰一起跳入水庫中。下水後,李從何手中滑開。但何浮上水面後,發現李很長時間都沒浮上來,就與其他人下水尋找。待找到李後已見沒有呼吸,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鑒定李為溺水死亡。


報道指,何現年35歲,澳門人,在佛山經營房地產生意,是兩家企業的老總。何曾在外國生活,據稱性情比較奔放。李姓死者僅20多歲,未婚。


網民:賠錢就可解決命案

事後,何向公安自首,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時,何的親屬主動與被害人父母協商賠償事宜,在支付了500萬澳門幣(註:約485萬港幣)後,獲被害人父母諒解。


法官在庭上指出,案發現場是水庫,客觀上對遊客生命存在較高的危險性,而被告人未採取任何安全措施,突然抱着未作任何準備的受害人跳入水中,其疏忽大意是導致李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人行為屬過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指出,監於被告自首,且有悔罪表現,判其入獄1年6個月,緩刑兩年。緩刑也令他在2年內無須坐牢。相關新聞在新浪微博上引起熱議,網民幾乎一面倒地稱:「賠錢就可以解決一宗命案」,還稱若被告只是普通人而不是富商,恐怕也不會獲得如此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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