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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民主是一場金權遊戲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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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04日 06:35
2014年08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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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被指收受了壹傳媒集團老闆黎智英的秘密獻金,數額由數十萬元至過百萬元不等。金主黎智英直認不諱,還理直氣壯地反問捐錢推動民主「有咩錯」?而被指收受秘密獻金的泛民議員則義正辭嚴說「不接受有附帶條件的捐款」,又或者反過來指控「這是抹黑」、「這是白色恐怖」。是的,捐錢推動民主當然沒有錯,但如果在捐款過程中,有超越法律或相關規定的操作,就不能以一句推動民主「有咩錯」來推得一乾二淨。民主,其實是一場金權遊戲,當這場遊戲超越了法律,便成為黑金政治。這次「捐獻門」事件是否涉及黑金政治,有待廉政公署調查。


愈民主金權政治愈嚴重

「民主」是一個很高尚的理念,但實際操作起來卻並非如此。在民主制度下,選舉宣傳需要錢、示威遊行需要錢、政治動員需要錢、建立地區網絡需要錢,樣樣都要錢。說白了,民主選舉其實是一場資源的比併,誰的資源多,誰的勝算便較高。所以說,民主是一場金權遊戲,愈民主的地方,金權政治的情况愈嚴重。美國這個民主大國的金權政治,隨着美國最高法院今年4月放寬捐款上限之後,出現走火入魔的趨勢,民主化後的台灣也出現類似情况。香港現正發展民主,也不得不面對民主是一場金權遊戲的殘酷事實,不論泛民政黨或建制派政黨甚至個別人士都需要籌募經費、接受捐款,這些均屬正常行為,但必須遵守遊戲規則,不能踰越法律界線。


今次「捐獻門」事件被踢爆之後,被指收受秘密獻金的泛民人士回應事件時,反指「民建聯都收大陸錢喇!」又說,民建聯的黨慶晚會籌得6000多萬元更應值得關注,云云。民建聯從不諱言接受外界捐款,至於接受了誰的捐款,在香港目前沒有《政黨法》的情况下,民建聯和其他泛民政黨一樣,沒有公開捐款來源的必要,况且民建聯的籌款晚會都是公開的,在拍賣活動中的每幅字畫、每支名酒甚至每首金曲都明碼實價,都有買家名字,有單有據,沒有黑箱作業。那些以「民建聯也有」作回應的泛民人士其實是想轉移視線。


黎智英捐錢給泛民政團或個別泛民人士並非始於今日,傳媒早有報道,不算新聞。今次事件的問題並不在於過去兩年民主黨收了黎智英1000萬以及公民黨收了600萬,而是在於多名泛民的立法會議員涉嫌收取黎智英捐款而不申報,這個問題可以從兩方面去論述。第一,在立法會辯論有關新聞自由的議案時,有被指收取黎智英捐款的議員,在發言前沒有申報曾收受黎智英的捐款,但發言內容卻為黎智英的公司被抽廣告一事而抱不平,令人質疑有關議員是不是「收錢做嘢」?如果是,黎智英的捐款並不是一般的政治獻金而是賄款。有市民向廉政公署舉報,要求調查,不能說是無的放矢,因事件確實有可疑之處。


第二,根據立法會《個人利益登記指引》,作為立法會議員,接受「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不論這些贊助是「直接或間接方式付予該議員或其配偶」,不論是「實惠或實利」,必須在收取利益的14日內申報。今次「捐獻門」事件中,被指收受黎智英350萬的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現時已經不再為官,也沒有擔任立法會議員,不能以立法會有關規定來質疑她,但她在2007年收受黎智英20萬元捐款,當時身為立法會議員的她,其實也有按規定在立法會申報中披露收取了Jimmy Lai (黎的洋名)的捐助。當時的陳太是一位議員新丁,今次「捐獻門」事件涉及的議員,大部分是十分資深的議員,相信更了解立法會的利益申報要求。


今次「捐獻門」事件,有市民已經先後向廉政公署、稅務局以及立法會投訴,要求調查,現階段不宜評論以免影響調查工作,但今次事件突顯出,民主存在「基因缺陷」。


作者是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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