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保商業信託控制 如擁「提款機」長青網文章

2014年08月0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8月04日 06:35
2014年08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近年除長實(0001)、和黃(0013)施展財技大玩增值之外,各路「大孖沙」亦大搞分拆業務,主流做法是將旗下資產包裝成房地產信託(REITs),甚至乎商業信託(Business Trust)集資,取回部分投資價值甚至套現,同時亦保留對分拆資產的控制權甚至現金流,變相成為長期「提款機」。


長和系最早涉足

眾富豪中,以李嘉誠及李澤楷父子最早搞房託及商業信託,在2005年及2011年長和系在香港及新加坡分拆泓富(0808)及和記港口信託,便是先例。


其後「四叔」李兆基的恒基地產(0012)一系,亦安排將部分寫字樓及商場物業放入陽光房地產(0435),到後期羅嘉瑞旗下鷹君(0041)分拆冠君(2778)及朗廷(1270),房託愈來愈受本地富豪,甚至內地企業歡迎。


事實上,房託上市可以集資及讓大股東套現部分投資外,日後可從派息繼續分享現金流。按房託現時按所賺盈利的90%作出分派的機制,若房託的母公司保留控制權,其實仍然達到控制現金流的效果。


計現金流派息 股東獲較高分派

不過,相比商業信託而言,房託對於大股東的好處猶有不如,原因是商業信託在和股東分享股息的機制,比房託更上一層樓,可以每年以經營所得現金流,而非盈利,作為分享股息的基礎。


就以香港電訊(6823)為例,其上市以來,每年派息均多於盈利以倍計,反映分拆商業信託在保留控制權及現金流的價值。小股東亦可以從中獲得較高分派,齊齊視此為長期「提款機」。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