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問﹕兒子三歲多,很「為食」,只要拿食物逗他,叫人、唱歌他都肯做。本是可愛的,但由於家中親友多,兒子獲得很多長輩歡喜,糖果、雪糕等零食不缺,我怕對身體不好。如何改善他「為食」的個性?要用零食來吸引他去做事,感覺亦不好,怎樣做會較為恰當?
答﹕「為食」可說是小孩的普遍特質,重點是要控制得宜。按讀者描述,當長輩給零食逗樂你兒子時,可能他一下子便拿來吃,這點便需要管教,包括要孩子在取得食物後先交給父母,等待適當的時間,才由父母分配給孩子享用。
長輩賞零食 由父母保管
提及長輩親友愛用零食吸引孩子做事,這個情景中,孩子是被動的,反而成年人可以減少這樣做,便不會助長孩子貪戀零食的習性;成年人亦不應經常要求孩子為大家表演歌舞。至於要孩子向人問好、打招呼,這是基本禮貌,不要以獎賞作交換,家長應直接教導,並以身作則表現出待人以禮,引導孩子學習,適時向人打招呼。
要三歲小孩培養良好的行為,主要透過家長的身教。當小朋友表現良好,毋須刻意給物質的獎賞,口頭讚賞便足夠,並指出﹕「對人有禮貌,人家便喜歡你。」也可以加上擁抱、摸摸臉龐等親切動作,小朋友大多喜愛討人歡心,他們感受到別人的接納,便會高興。
善用口頭讚賞親密接觸
孩子做好一件事後,給予物質獎賞作鼓勵,只能偶一為之,不能變作慣性,這樣更能突顯獎賞的可貴。至於以零食作獎勵,應盡量減少。糖果、雪糕等零食,從健康角度而言並不理想,同時,幼童應培養良好的生活規律,零食必須由家長安排,在特定的時間內才進食,若隨時可以拿來吃,只會打亂生活習慣,如影響飯餐的食慾。
若獎賞零食已成為生活習慣,改變時孩子或會鬧情緒,例如不肯打招呼,家長應引導他思考﹕對人沒有禮貌,人家對他有何觀感?同時,家長可表達理解他的不開心,但父母對他有要求,像別人獎勵的食物必須交由父母安排,在適當的時間進食。當然,家中長輩需配合,要有統一的方針,即使獎賞食物,亦應交由父母安排,把管教權集中在父母。
資料提供﹕協康會教育心理學家黃俊傑
文:Happy Pa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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