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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學府北上拓展成勢,至少6間大專院校在內地開設校園、研究院等項目(見右表),惟中港兩地合作卻現隱憂。除本報揭發「港大深圳醫院」遭深圳市政府拖欠2億元,據知,今年9月開辦的中大深圳分校,深圳市政府也曾承諾支付逾22億元的建設經費,但中大學生會長張秀賢擔心,校方從未交代該筆款項兌現與否,校方必須釐清。
學位證書列明中大(深圳)
今年9月在深圳開辦的中大深圳分校,由香港中大及深圳大學合辦,所頒的學位證書被指與香港中大證書設計一致,一度惹人批評會有混淆。中大發言人昨晚表示,中大(深圳)的學生若符合要求畢業,將獲頒中大的學位證書,證書上會清楚註明學生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修畢學位課程,而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學生將另頒發中大(深圳)畢業證書。因學位是中大頒發,中大校監及校長簽名將予保留,但證書式樣及簽署人員按學生的所屬學系等情况有差異。
學生可入評議會再入校董會
發言人續指出,中大(深圳)學生不能成為香港中大學生會會員,不具投票權及不能成為幹事,但可加入中大校友會及列入校友會評議會名冊。
據了解,中大深圳分校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長由中大校長出任,不似內地院校般設有黨委書記。同時,合作辦學雙方會各投放1億元人民幣,深圳市政府仍會支付逾22億元的專項建設經費。
不過,張秀賢質疑校方從未交代經費的合作模式,也未知深圳市政府有否兌現承諾;他又指深圳畢業生若能加入校友會評議會,將會有投票權及成為候選幹事,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更可能進一步被推選為校董會成員,認為校方須釐清。
文化差異增合作項目風險
本港目前有6間大學學府包括港大、中大、科大、理大、城大及浸大,都有在深圳、南沙及上海等地開設校園及研究院等教育項目。有大學高層表示,香港院校的項目常獲內地省市提供土地優惠,但因兩地文化差異會導致有較大風險,包括內地的合約精神未盡完善、管治模式傾向人治、本港教授擔當高層也未必懂與內地人「傾生意」,遂有部分院校只敢開設研究院舍,對設立分校等做法仍有保留。
學位證書列明中大(深圳)
今年9月在深圳開辦的中大深圳分校,由香港中大及深圳大學合辦,所頒的學位證書被指與香港中大證書設計一致,一度惹人批評會有混淆。中大發言人昨晚表示,中大(深圳)的學生若符合要求畢業,將獲頒中大的學位證書,證書上會清楚註明學生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修畢學位課程,而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學生將另頒發中大(深圳)畢業證書。因學位是中大頒發,中大校監及校長簽名將予保留,但證書式樣及簽署人員按學生的所屬學系等情况有差異。
學生可入評議會再入校董會
發言人續指出,中大(深圳)學生不能成為香港中大學生會會員,不具投票權及不能成為幹事,但可加入中大校友會及列入校友會評議會名冊。
據了解,中大深圳分校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長由中大校長出任,不似內地院校般設有黨委書記。同時,合作辦學雙方會各投放1億元人民幣,深圳市政府仍會支付逾22億元的專項建設經費。
不過,張秀賢質疑校方從未交代經費的合作模式,也未知深圳市政府有否兌現承諾;他又指深圳畢業生若能加入校友會評議會,將會有投票權及成為候選幹事,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更可能進一步被推選為校董會成員,認為校方須釐清。
文化差異增合作項目風險
本港目前有6間大學學府包括港大、中大、科大、理大、城大及浸大,都有在深圳、南沙及上海等地開設校園及研究院等教育項目。有大學高層表示,香港院校的項目常獲內地省市提供土地優惠,但因兩地文化差異會導致有較大風險,包括內地的合約精神未盡完善、管治模式傾向人治、本港教授擔當高層也未必懂與內地人「傾生意」,遂有部分院校只敢開設研究院舍,對設立分校等做法仍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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